赴美上市企業面臨規范大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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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21日 09:09 新京報 | |||||||||
薩班斯法案實施在即,對企業管理及信息披露要求嚴格 本報訊(記者陳光)7月15日,中國在美上市企業將面臨一場異常嚴峻的考驗,薩班斯法案即將實施。在昨日路偉國際律師事務所主辦的“中國企業國際商事爭議解決論壇”上,國際法律專家表示,目前中國公司的準備明顯不足。
4年前,為保護投資者利益,美國國會通過了“公眾公司會計改革與投資者保護法案”,該法案也被叫做“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或“薩班斯法案”。 法案主要有兩部分內容:一是建立一個獨立的會計監管委員會對上市公司審計進行監管;二是法案規定對上市公司高管及白領犯罪予以重罰。 路偉律師事務所魏康馨律師表示,404條款,是薩班斯法案中最難操作、最復雜、耗費成本最高的一個條款。條款規定,在美上市企業,要建立內部控制體系,其中包括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溝通以及監督5個部分。內部控制活動的記錄不僅要細化到像產品付款時間這樣的細節,而且對重大缺陷都要予以披露。 統計顯示,大型美國公司僅在“404合規工作”第一年建立內部控制系統的平均成本就高達430萬美元,成本包括:內部人員35000工時的投入、130萬美元的外部顧問和軟件費用,以及150萬美元的額外審計費用。有關專家指出,在美國上市的中國企業投入可能會更高。 目前,在美上市的中國企業與薩班斯法案的要求存在差距。法律專家指出,因薩班斯法案,一些原本打算在美上市的中國企業,已計劃在其他國家或地區尋求上市。 但事實上,在薩班斯法案出臺后,法國和日本都先后出臺了類似的新法規強化監管。因此從長遠看,改革公司內部控制體系將是大勢所趨。 魏康馨表示,目前在美的中國企業除了關注薩班斯法案外,一些州根據該法案制定的新法律同樣需要深入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