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6月12日訊5月30日,國家九部委頒布《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力度前所未有,措施轉向細化,讓人平添許多期待。其中《意見》中對住宅面積和土地供應的“兩個70%”的規定能否落實,更被業界視為整個宏觀調控能否取得成效的關鍵。但這“兩個70%”在現實中如何操作,各城市在制定實施細則時還有待詳細說明。從《意見》出臺到今天,時間已有兩周,山東中齊房地產公司總經理助理李福財說這段時間過得有點“迷茫”。他說《意見》規定自今年6月1日起,新審批、新開工的商品住房建設,套型建筑
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經濟適用房)面積所占比重達到開發建設面積的70%以上。
首先“套型建筑面積”這個名詞不好理解,這個詞業界通常不用,常用的是“套內使用面積”和“建筑面積”,而二者完全是不同概念,前者比后者一般少10到20個平方米,所以“套型建筑面積”到底指的是什么面積,需要明確的解釋,但《意見》對此欠說明。
其次,90平方米以下住房達到70%這個指標怎么執行?比如說,中齊公司正在開發的錦繡泉城項目,是分期開發,第一期正在開發,施工證也辦了,沒法改了;但第二期施工證還沒辦,按照規定從6月1日得改規劃,可目前接不到任何通知。還有,山東不像北京、上海,北京、上海因為房價高,最好賣的戶型是兩室兩廳;山東市場上公眾比較接受的戶型是三室兩廳,買兩室兩廳的人是少數。如果“套型建筑面積”指的是“建筑面積”的話,90平方米只能設計成兩室兩廳,設計成三室兩廳基本不可能,到時市場接受不接受是個問題。
省國土資源廳一位調研員指出,《意見》規定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經濟適用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應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應總量的70%。這條措施和近幾年實施的土地“招拍掛”制度有矛盾的一面。土地“招拍掛”制度即土地資源進行市場化配置,也就是誰出的價高就賣給誰;現在通過行政強制力限制地價,則尚在運行的土地“招拍掛”制度和新規則如何銜接需要明確。文中雖提到“采取競地價、競房價的辦法以招標方式確立開發建設單位”,揣摩上下文的意思,似乎是說“誰出的地價高、房價低”則誰拿到土地,但文中對此沒有明確的文字說明。此外,在土地收入是目前地方財政重要資金來源的情況下,土地限價能限到何種程度,也有待觀察。
記者詢問省市有關建設主管部門,他們表示,針對《意見》,他們正在考慮制定具體的落實細則,但細則出臺估計最快也得等到6月下旬,在這段時間,各方面在某些問題上有所困惑也屬正常現象。
有關專家指出,《意見》15項規定雖多,但“兩個70%”實施與否直接關系一套住宅的總房價能否回落,是整個調控能否奏效的關鍵;而“兩個70%”要想落實,各城市制定實施細則時就首先必須解決大家在這兩個問題上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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