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實施空頭支票處罰新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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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11日 06:56 荊楚網-湖北日報 | |||||||||
荊楚網消息(湖北日報)(記者 江萌 通訊員 彭杰 劉群)昨日,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營管部宣布實施空頭支票處罰新規,以優化地區金融和信用環境。 空頭支票是單位簽發的超過賬上存款余額的透支支票,造成收款人無法收到錢,不僅影響單位信譽,也惡化社會信用環境。
早在1988年,人行就對簽發空頭支票規定了處罰標準,并授權各商業銀行執行。1996年《行政處罰法》實施后,由于商業銀行并不具備行政處罰主體資格,原執法方式被叫停,而只采取退票處理。 人行宣布,根據新規,發現空頭支票,由商業銀行或單位向人行舉報,人行調查取證、聽取陳述后作出行政處罰。 簽發空頭支票或簽發與其預留的簽章不符的支票,將由人行處以票面金額5%,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如出票單位逾期不繳納的,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此外,對違規者還將列入“黑名單”,并錄入征信系統向社會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