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開發商“保留房”不得超過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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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8日 00:01 東方早報 | |||||||||
南京的開發商想以“保留房”的名義來達到囤房目的的伎倆有望得以杜絕。上海東方早報記者昨天從南京市房管局產權市場處獲悉,該處出臺新規要求開發商申請保留不對外出售的房源即“保留房”不得超過商品房預售申報總套數的5%。 據了解,該市開發企業在預售商品房時,需要在網上進行認購并在網上打印合同,簽訂商品房買賣契約后也需確認上傳。但在2004年南京網上房地產開通之初,該市房產管理
但在實際運作的過程中,一部分開發企業則利用“保留房”這一形式,大面積保留房源,人為制造房源緊俏的假象。同時,還有部分開發企業對房屋保留時間過長,造成樓盤公示信息與實際銷售進度長時間無法保持一致。 針對這些問題,同時為了配合“國六條”及該市近期出臺的關于加強商品房市場管理的文件要求,進一步規范網上房地產操作管理,該市產權市場處對商品房銷售過程中開發企業申請保留部分房源的規定作出調整,規定原則上企業保留房的數量不得超過商品房預售申報總套數的5%;保留房必須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一次性定義。據了解,在預售許可證申請階段,綜合業務系統會自動核算出該樓盤已保留的比例,房管部門將依據其顯示的“保留房”統計信息,嚴格把關。目前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尚未定義的預售項目,須在6月15日前申請保留房的留置。凡未定義為“保留房”的,網上顯示為“可售”狀態的房屋,開發企業不得拒售。據介紹,保留房一般都有一定的時限,在申請時開發商可在房產管理部門備案,到期后“保留房”將變成“可售”房進入買賣市場。 業內人士分析,此舉有利于樓市信息的進一步透明化,對開發商囤房將造成一定的打擊,可進一步規范該市房地產市場。 早報江蘇專稿 魯勛 羅勇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