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改革發展四大任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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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6月02日 02:38 中華工商時報 | |||||||||
《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原則通過 記者1日從中國保監會獲悉,在5月31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保險業改革發展問題得以研究,《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討論并原則通過。
此次會議認為,近幾年來,我國保險業改革發展取得了明顯成績,保險業務快速增長,法律法規逐步健全,監管水平不斷提高,為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但也要看到,我國保險業起步晚,基礎薄弱,覆蓋面不寬,整體水平不高,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不相適應。 會議指出,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提高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人民群眾對保險的認識進一步加深,保險需求日益增強,保險的作用更加突出。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深化改革,加快發展,努力建設市場體系完善、服務領域廣泛、經營誠信規范、償付能力充足、綜合競爭力較強、發展速度質量和效益相統一的現代保險業。 會議指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保險業改革發展的主要任務是:(一)拓寬保險服務領域,不斷提升服務水平。統籌發展城鄉商業養老保險和健康保險,完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大力發展責任保險,健全安全生產保障和突發事件應急保險機制;積極穩妥推進農業保險試點,探索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發展模式;提高保險資金運用水平,為國民經濟建設提供資金支持。(二)深化保險體制機制改革,完善保險公司治理結構,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提高對外開放水平。(三)加強和改善監管,防范化解風險。加快保險信用體系建設,切實保護被保險人合法權益。(四)進一步完善保險法規政策,宣傳普及保險知識,營造良好發展環境。(2C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