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我們在礦井下建個“避難所”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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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31日 07:42 經濟參考報 | |||||||||
針對山西大同市左云“5·18”特大透水事故,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要求:一查事故瞞報問題;二查事故原因;三查非法、違法行為的相關責任者;四查事故背后的失職瀆職、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等腐敗問題。李毅中的“四查”顯示了中央治理礦難的決心。 筆者以為,雖然李毅中的“四查”頗有威懾力,但仍屬于事后措施,恐怕根治不了礦難發生。也許過不了多久,李局長又要怒發沖冠了。其實,事前的預防比事后措施更重要
前一段時間,澳大利亞發生了一次礦難,兩個礦工的生命牽動了全澳大利亞人,結果他們在井下被困13天后被成功獲救,原因是什么?因為在礦井千米深處有一個“二星級酒店”——一個長寬各1.2米的緊急避難所。另外一個例子就是今年1月發生在加拿大的一次礦難,該礦由于發生大火,70名礦工被困井下,萬幸的是,由于礦井下早準備好許多緊急避難所,這些礦工們只需呆在避難所里就萬事大吉了。這里有氧氣、食物和水,至少可以維持36個小時。最后,六名救援人員從容不迫地把70名礦工全部救了上來。 體制上和文化上的因素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徹底改變的,但是安全生產的防護設施是可以在短期內解決的。為什么我們每一次礦難都會死這么多人?如果我們的礦井下也有個緊急避難所,再加上事故后全國人民為他們“提心吊膽”,以及全力救援,也許許多事故中礦工就只是在地下多住幾個小時的“賓館”而已,全國人民很快就可以松一口氣。 為了我們兄弟姐妹的安全,我們也在礦井下建個緊急避難所吧! 葉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