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記者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轉發了建設部等九部門《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針對房地產市場存在的問題,提出了15條具體措施。這一《意見》公布后,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記者就此走訪了建設部新聞發言人。
記者:與去年兩個“國八條”相比,這次《意見》有什么特點?
發言人:當前房地產市場中存在的問題,深層次原因是兩個“國八條”的措施在一些地區沒有得到有效落實。一是多數城市沒有提出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供應的具體措施,沒有公布建設規模、項目布局及進度安排。部分地區廉租住房制度沒有建立。一些城市適應普通居民需要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住房供應不足。二是部分城市住房需求偏大。今年以來部分地區居民市場預期變化,購房意愿增強。一些城市房屋拆遷規模較大,被動性住房需求增加。部分城市外來人員購房比例過大。三是一些地方正面引導不夠,市場透明度不高,加上一些開發企業和媒體的炒作,嚴重影響居民市場預期,加劇了市場供需矛盾。四是規范市場秩序工作不到位,對開發商的違法違規行為查處不力。
《意見》圍繞普通居民的住房需要,突出了調整結構、穩定房價,完善各項政策,引導合理消費。在保持宏觀調控政策連續性、穩定性的基礎上,針對當前突出問題,結合新的情況,堅持深化改革,標本兼治,加強法制,規范秩序,適當加大調節力度,增強各項政策措施的約束力和操作性。堅持突出重點,分類指導,區別對待。同時,要求健全調控機制,強化調控責任,確保各項政策落到實處。
記者:您在前面提到,已有的調控措施沒有得到有效落實是當前問題的重要原因之一,新出臺的《意見》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發言人:調控工作能否取得預期效果,關鍵在于落實。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解決好群眾住房問題,首先要落實政府的責任。國務院明確要求,各地區特別是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實負起責任,把調整住房供應結構,控制住房價格過快上漲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目標責任制,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
為確保調控措施落到實處,《意見》明確了落實相關措施的責任單位和工作機制。比如,為確保各地落實住房建設規劃,建立了規劃上報備案制度和規劃效能監察機制;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新建住房結構比例要求的,必須報建設部批準。近期,有關部門還將制定有關的配套文件,就加強市場監測分析、落實結構比例要求的工作程序、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等,進一步作出具體部署。
同時,國辦通知還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各地2005年以來落實中央關于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政策的情況進行一次集中檢查。對宏觀調控政策落實不到位、房價漲幅沒有得到有效控制、結構性矛盾突出、拆遷問題較多的城市,要予以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
據新華社北京5月30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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