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權利與紅燈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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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25日 09:06 中國經濟時報 | |||||||||
■司欣 綜合上海文匯報、東方早報報道,昨天,同濟大學召開的一個有關“中德道路信號燈研討會”上,公布了同濟交通運輸工程學院研究生專門到上海各大路口進行調查得到的數據,“廣靈二路-中山北路西向,綠燈42秒,綠閃倒計時14秒,紅燈64秒;曲陽路-玉田路北向,綠燈34秒,綠閃20秒,紅燈時間竟然達到126秒。”同濟大學交通運輸工程學院教授李
作為城市發展的必然手段,紅綠燈交管模式已被廣泛應用于城市交通管理體系中,屢屢發生的“闖紅燈”事件也上升為嚴重的交通問題。近來,各地都在出臺嚴厲措施懲治“闖紅燈”者,圍繞這個話題的社會評論和爭議也莫不把矛頭指向規則意識淡薄的違規者,然后卻幾乎沒有人反思紅綠燈本身所存在的設計問題。 顯然,交管設計部門缺乏相關的社會調研,使得我國紅綠燈間隔時間的設計,具有某種天然的缺陷。因此,導致行人“闖紅燈”行為的,不僅僅是“低素質”和缺乏“規則意識”,更有人性和心理的因素在內:過長的等紅燈時間已超出了人們的忍耐極限,因此,這樣的間隔時間設計無疑是既不科學,更不人性化的。 也許有人會將紅燈設計的缺陷歸之于馬路承載和交通運營壓力過大,大客流量固然是導致紅燈時間增加的一個原因,但這并非是無解的難題。專家指出,現有信號燈的時間長短完全由交警部門憑經驗控制,顯然存在缺陷。對交通信號必須進行人性化的改進,“設計智能化控制,在機動車流量減少或趨無時,綠燈應即刻切換成紅燈,以免帶來行人無意義的空等。在寬的路口中間設置安全島,過完一半馬路,行人可以站在安全島上,過馬路時只需要看一個方向的車輛,不需要左顧右盼。”顯然,信號燈折射出的是行人的權利長期被交管部門所漠視的現實。紅燈不僅長期挑戰國人的心理極限,更在公然吞噬公民的基本權利:通行的自由和生活的便利程度,行人的時間被等待所虛耗,使得交通的人力成本和社會成本在增加,反過來又形成了對交通本身的壓力:大量的違反交規事件使得交管壓力遽然加大。 紅綠燈其實并不僅僅只是個交通問題,它所暴露的其實是城市發展與公民權利失衡的現狀。城市發展的終極目的是為了實現公民權利,而現有的發展模式卻常常與這個目的背道而馳:很多的發展成果都是以犧牲公民的基本權利為代價的,特別是弱勢群體的權益,常常淪為城市進步的犧牲品。在注重表面化和景觀化的城市發展思路下,最具內涵意義的人本設計反而成為可有可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