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一輩子積攢一點錢很不容易,被企業以集資名義騙去以后打了“水漂”,其中的教訓當然是多方面的。不過與其責怪農民貪圖非法集資的高額利息,不如先找找有關部門對于農村企業集資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
企業集資有風險,特別對于經營不怎么穩固或者銀行信譽不那么好的中小企業,其集資活動就更容易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何況,目前在我國不少農村地區,一些企業搞的
又是非法集資,他們假借各種名目把農民手中的一點積蓄騙走,然后就“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頭”,讓農民獨自承擔非法集資所造成的苦果。
非法集資會有什么樣的風險,政府部門和銀行機構應該比農民群眾清楚得多,所以一般的銀行都不愿意將錢貸給還款缺乏保證的中小企業。一些地方,倘若在企業非法集資活動剛露苗頭的時候,有關政府部門就對其采取措施進行監控,并及時將非法集資的風險告訴給廣大農民群眾,及時提醒他們不要輕易落入騙子的圈套,也許遭受損失的人就不會像現在這樣多。
問題在于,凡是非法集資比較猖獗的地方,政府部門對于此類活動的監督和管理也是比較薄弱的,有的地方政府甚至直接或間接地支持或默許非法集資,給群眾造成一種集資是合法和有保障的假象,使非法集資在一些地方相當活躍。
作為對維護一方金融秩序負有責任的地方政府部門,絕不可以被所謂企業集資所帶來的經濟活躍假象所迷惑,而看不到非法集資對群眾生活、對經濟發展造成的諸多危害,更不能坐視廣大農民去冒非法集資所帶來的巨大風險,應該在盡量完善農村金融體系的同時,進一步加強對各種集資活動的監督與管理,為建設新農村提供一個良好的金融環境。
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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