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是個體戶能接大單子
2006年1月10日,陳建軍在南京市白下工商分局領走了新公司法實施后的“自然人獨資”有限公司營業執照,這也是該市第一份“一人公司”營業執照。
在陳位于南京白下區光華路的公司辦公點,金燦燦的公司營業執照掛在墻上。陳說
,以前自己都是以經營部的名義來開展電梯業務的,而在與一些公司的競爭中,自己個體的身份有時候根本就沒有競爭的資格,一些明明自己可以承攬的業務別人就是不讓你做。而現在注冊公司以后,在和別人談生意的時候,對方首先對自己的資質不懷疑了,加之自己的努力,現在的業務不僅比以前多了,而且也做大了。
陳還說,按照原先公司法規定,他自己的公司需要注冊資金50萬元,而現在只需要10萬元。加之其它一些簡便了的手續,都使得有心做大業務的自己,如愿開了一家屬于自己的公司。
陳并沒有過多地考慮“一人公司”的情況下,如果公司和個人的財產分不清楚,到最后個人還是要承擔連帶責任的問題,他說時刻提醒自己要合法經營,不要有糾紛發生。
與陳老板一樣,擺脫個體戶身份從而做成大生意的還有遠在寧夏的徐華。今年只有29歲的徐華,15歲初中畢業后學會了駕駛技術,之后四處打工掙錢,曾把父母為他積攢的結婚用錢用來買車。前后跑過中巴車、長途客運,但都不景氣,后來,他又將寧夏的黃河鯉魚販運到拉薩賣,可最終還是把自己幾年賺的血汗錢全部“砸”了進去,但他沒有氣餒。
2003年,徐華捏著僅有的200元錢回到永寧,向銀行貸款70萬元,買了一臺挖掘機,開始了沒日沒夜、辛勤勞作的創業之路。9個月獲利62萬元,后來,他又陸續購得挖掘機和裝載機,有了自己的工程隊。因為他是個體,承攬工程時許多單位對他不放心。為此,徐決定成立自己的公司,進一步規范經營,增加公司的可信度。
徐最近剛承攬了石嘴山市一家大公司工程款約800萬元的工程,目前,他正著手成立望遠汽車修理市場,使望遠鎮許多搞修理的個體戶集中起來,吸引附近的父老鄉親就業,帶動他們勤勞致富。
個體、公司哪個更有利現在還難說
我國首家“一人公司”的注冊人是溫州人王毅誠。講起自己開辦公司的原因,這位以前一直干個體的溫州人說,公司在注冊資金、財務制度等方面都比個體戶更加規范,能夠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肮倦m已開辦了近一個月,但是在財務、稅收等方面還有許多事務沒有理順,現在不清楚辦一人公司是否比當個體戶更有利!蓖跽f。
是當個體有利,還是一人辦公司有利,現在還難說。與王有同感的還有萬建標。余姚市建標大酒店有限公司總經理萬建標最近剛注冊成立了“一人公司”,此前他做了8年的個體戶,常遇到一些高級別廚師因為酒店是個體經營而不愿來,理由是怕拖欠工資!俺闪⒐竞,期望能夠規范公司財務,簽約時確定員工的福利待遇,以吸引人才,但是效果怎樣還不清楚!
掙扎三月難開張
54歲的陳德碧今年1月13日注冊資本100萬元成立了成都首家“一人公司”,如今,在奔波3個多月后,雖然戴著首家“一人公司”的光環,但陳巨額投入的公司竟未開張,甚至萌發了尋找合伙人一起解套的想法。
陳德碧稱,由于原來的公司是合伙制,在經營管理、合同簽字、公司決策時存在諸多不便。新《公司法》給了她機會,她一次性繳納了100萬元注冊資本,注冊了成都首個一人公司—————成都市德碧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經營范圍還是老本行:服裝、鞋帽、針紡織品批發零售,錦江區工商局向其頒發了標有“自然人獨資”字樣的公司營業執照。
但由于“一人公司”成立后,陳才發現,公司欲重新打造的作為服裝批發的市場,此前已經“死”了8年,德碧公司要重新盤活這個死地盤,要解決許許多多問題,其中很多是長年累積下來的難題,以一人之力,基本上是不可行的。陳說,“一人公司”一個人說了算和可避免與合伙人扯皮,但合伙公司在資金救急、解決困難方面卻有諸多好處。
觀望者:擔心“轉型”不劃算
事實上,像以上幾位已經作出選擇的人為數并不多。據工商部門的統計,在民營經濟活躍的沿海地區,很多地方“一個公司”的新增數量不及總新增注冊企業的5%。
數量最多的在杭州市。據浙江省工商局上周發布的統計數字,截至目前,在浙江省內“一人公司”最受歡迎的地區并非溫州而是杭州。截至3月底,杭州已經注冊一人有限公司566家。而在這個數字的背后,是大量的觀望者!皶簳r不準備轉成一人公司。”在杭州高新電腦城從事電腦銷售的個體戶王女士表示,如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須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這操作起來會比較麻煩,又增加審計費用,增加經營成本。
王說,除財務外,個體戶多數都是定額征稅,公司則是依據營業所得額、利潤等征稅。這樣個體經營者實際經營收入提高,也不會直接促使稅收提高。而一旦注冊成公司后,經營者就要按照實際營業收入等繳納營業稅、所得稅、增值稅等,繳稅會提高。
向合伙人購買股份
在廣東江門市,截至今年4月5日,全市登記注冊的“一人公司”為86家,總注冊資金約為5512萬元,其中自然人注冊公司81戶,法人注冊公司5戶。該市工商部門稱,在這些新成立的“一人公司”中,有20%-30%是從原來兩位以上股東成立的有限公司轉換過來的。注冊資本為30萬元的某貿易公司負責人說,為了實現“一人公司”,他向合伙人購買了其持有的30%的股份。
在這些向合伙人購買股份的企業中,經營范圍很廣,水泥、建筑、地產、電器、科技、廣告、貿易樹脂、機械、會計……甚至還有藝術館,幾乎每家公司都代表了一個行業。
新《公司法》對“一人公司”詳細的立法安排,無疑為民營資本增加了新的投資方式的選擇。那么,什么人作出了這樣的選擇?
浙江省工商局上周發布統計報告,今年1至3月,該省已經誕生1888家“一人公司”。工商部門稱,這些“一人公司”中,很多人年紀都僅30歲,并且各具特長,有著自己的客戶群,都是經過一定準備后才成立公司,他們主要集中在貿易、咨詢、電腦經營等行業。
據了解,這是新《公司法》實施5個多月來,省級工商部門就“一人公司”首次發布的統計數字。
透過這略顯粗糙的數字,讓我們聚焦幾個人作出的選擇,以及這一選擇為他們帶來的變化,從一個個的側面來打量“一人公司”投資方式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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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并應當在公司登記中注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并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載明。
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現在規定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萬元。值得提醒的是,這10萬元要一次性繳納,每年需進行財務審計。
有專家提醒說,開一人公司要充分考慮的因素有:時間、精力、資本,以及個人能力。要事先充分預測各方面的風險。同時,一旦公司逐漸壯大,發展到一定規模時,最好由一人公司轉化為“多人公司”,完善公司治理機構,設立執行層和監督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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