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云南省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煙草公司在連續幾年被罰款后依然銷售假劣貨品?質量技監部門為何開展工作不順利?專家認為,地方保護主義和地方利益集團錯綜復雜的關系是質量技監執法路途坎坷的根本原因。
云南省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煙草公司(以下簡稱煙草公司)連續5年銷售劣質煙用農資,該縣質量技監局在連續5年罰款都不解決問題的情況下,對其作了行政處罰。而煙草公
司則以“越權執法”把該縣質量技監局告上法院。
煙草公司連年售假劣
2004年4月13日,祿勸縣質量技監局在對煙草公司農用物資倉庫檢查時發現,該公司購進并銷售的由“云南梁王山經濟技術開發部實驗工廠”生產的七友牌多元素微肥無產品合格證、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
祿勸縣質量技監局立即對該微肥進行了封存,并將抽樣產品送到了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檢驗結論顯示:七友牌高效多元素微肥屬于嚴重不合格產品。經檢查,該不合格產品共計15噸,貨值金額為89250元。
2004年7月6日,祿勸縣質量技監局根據2004年國家質檢總局下發的《關于開展“農資打假下鄉”集中行動的緊急通知》,對祿勸縣煙草公司實施了行政處罰:停止銷售不合格微肥;沒收被封存的5150公斤微肥;限期全部追回已銷售到煙農手中的微肥;處罰款26.7萬余元。
“事實上,(祿勸縣)煙草公司已經連續5年銷售不合格煙用農藥化肥了。”祿勸縣質量技監局局長盛云福告訴記者。
據盛云福介紹,2000年5月,祿勸縣質量技監局就查出祿勸縣煙草公司銷售過期失效農藥植病靈乳劑、赤星王等13個品種的產品,違法產品貨值金額81萬余元,該公司因此被處罰款2.6萬余元。
2001年4月,該公司再次銷售無生產許可證煙用黑脛清、赤星王等違法農藥產品5310公斤,貨值金額23萬余元,被處罰款3.4萬余元。
2002年1月,該公司銷售不合格春葉牌微膜52.45噸,違法產品貨值金額39.8萬余元,被處罰款3.9萬余元。
2003年,該公司仍銷售不合格微膜271噸,貨值金額237.2萬元。至2004年,祿勸縣煙草公司已連續5年有銷售不合格煙用農資的行為。
盛云福告訴記者,為調查七友牌多元素微肥的具體情況,祿勸縣質量技監局深入到該縣九龍鄉、湯郎鄉等地進行調查,證實了煙農使用的七友牌高效多元素微肥是祿勸縣煙草公司逐層下撥銷售的,且肥效不明顯。
在昆明市打假辦2004年7月30日的打假工作簡報上,記者看到《連年坑農 國法不容》的文章,通報了祿勸縣煙草公司連續幾年銷售過期、不合格煙用農藥化肥的情況。
祿勸縣煙草公司經理熊正武則否認其有銷售過期農藥的事實。熊正武還稱,縣煙草公司每年要銷售10多噸七友牌微肥。但當有關人員問及該微肥質量是否合格時,他說:“公司有自己的標準,公司曾是云南省煙草公司星火計劃的公司之一,省煙草公司曾指定要用我們的產品。”
2005年8月29日下午,記者調查發現,七友牌多元素微肥標明的廠址“昆明北站小廠村186號”卻是一幢民宅。而在小廠村一個菜市場旁,記者尋訪到了“云南梁王山經濟技術開發部實驗工廠”的蹤跡,該廠門上釘有“小廠村186號”門牌,但門兩側沒有任何廠名標牌。進門后,記者發現,所謂的“廠”,只是一個簡陋的小作坊。“廠”里到處積滿了灰塵,很難讓人相信,這里曾經為偌大的祿勸縣提供了煙用化肥。
質量技監執法阻力大
“我們對祿勸縣煙草公司銷售劣質煙用農資的打假過程,可謂十分坎坷”盛云福說。
在祿勸縣質量技監局作出行政處罰后,祿勸縣煙草公司以“越權執法”為由將祿勸縣質量技監局告上了法庭。2004年10月,昆明市中級法院審理后認定,質量技監局的行政行為屬超越行政權限,判令撤銷該縣質量技監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05年2月,云南省高院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祿勸縣質量技監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終審判決生效后,祿勸縣煙草公司于同年3月繳納了26萬余元的罰款,但對“行政處罰決定書”上“逾期不繳納罰沒款的,每日按罰沒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部分不予理會。而該加處罰款,累計已達197萬余元。
對此,祿勸縣煙草公司經理熊正武說:“該執行的我公司已經執行了。但我們已向省檢察院提起申訴,由省檢察院向省高院提起抗訴。”
復雜的利益關系阻礙執法
質量技監局農資打假反被告上法庭一事在當地引起了強烈反響。官司本身的是非曲直在法院的終審判決生效后已不再重要,更多的人在追問:為什么煙草公司在連續幾年被罰款后依然售假?質量技監部門打假為何那么艱難?
煙草公司經理熊正武說,祿勸縣是煙草大縣,煙草是該縣重點扶持產業,煙草公司每年的收煙款達1.2億元,加上每年近4000萬元的補助款,煙草公司每年要支出1.6億元,上交縣財政2400萬元。
該縣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說:“正因為煙草被重點扶持,打假才艱難。打假過程中,縣里還有人給質量技監局打招呼。”
據了解,祿勸縣煙用農資是由煙草公司統一購買后發給煙農,然后從政府給煙農的補助款中扣款。有人認為這是壟斷,熊正武則說:“只有這種辦法才能保證煙草的質量,農民自己買煙用農資,質量沒有保證。”同時,知情人士透露,當地煙農都不敢向各級部門反映煙草公司銷售劣質農資問題,因為害怕第二年分不到種煙指標。
云南省社科院社會研究所所長喬亨瑞認為:“錯綜復雜的利益關系,致使打假工作十分困難,一旦涉及到某些地方利益,就打不下去了。”他說:“不能讓壟斷行為成為推行假冒產品的有效渠道。如果不從根本上打擊地方保護主義、地方利益集團,如果不徹底打擊假冒偽劣,老百姓的利益就無從保護。” 作者:浦 超 本報記者 傅小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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