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法起草顧問建議中國應設獨立反壟斷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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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12日 00:33 北京現代商報 | |||||||||
商報訊(記者 楊雪婷)昨天,《反壟斷法》起草小組專家顧問,北京大學經濟法研究所所長盛杰民在昨天亞洲開發銀行與經濟合作與開發組織聯合舉辦的關于“競爭政策、法律和機構設置”研討會上,提出建議認為:中國應該設立一個獨立、權威的反壟斷機構。 盛杰民所謂獨立權威反壟斷機構是指一個凌駕于各行業之上的,有獨立性和權威性的反壟斷主管機構,之所以要出現這樣一個獨立性和權威性的反壟斷主管機構,盛杰民分析
據悉,2005年11月的反壟斷法草案建議分設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和反壟斷執法機構,反壟斷委員會具有決定重大案件的處理、監督協調各部門的反壟斷執法功罪的職責,但其成員是由國務院各部委負責人和專家組成。 “這樣的所謂反壟斷委員會能否真正具有獨立性和權威性是值得研究的,其與其他發展中國家的類似機構也存在一定的差距。”盛杰民質疑道:“例如烏克蘭設有非壟斷協調委員會,主席是第一副總理,副主席是反壟斷委員會主席和經濟部長。權力相當大,即使是其下屬的反壟斷委員會,也可直接向國家部門發布指令,要求廢除修改違反反壟斷法的文件。” 但這個凌駕所有行業之上的獨立權威的反壟斷機構“能否在近期出現的前景也不明朗。”盛杰民透露。 “建立一個新機構能夠強調政策的獨立性和關乎全局的重要性”,國際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專家愛德華·懷特合恩也提供了來自經合組織的建議,但他認為,“如果這個新機構太過與眾不同,就有被孤立和邊緣化的風險。” 而如果不能建立這樣一個凌駕所有行業之上的反壟斷機構,外經貿大學經濟法系主任黃勇認為,在保障反壟斷主管機構獨立和權威的同時,則需要建立一個反壟斷主管機構和產業主管部門的協商機制,來確保國家反壟斷法的統一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