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建平福州報道“對來自臺灣漁船自捕水產品輸往福建,參照大陸自捕漁船做法,憑公海自捕魚許可證、貿易合同、發票等資料向檢驗檢疫部門報檢,不再要求提供臺灣主管部門出具的衛生證書。”這是福建省新推出的政策,并已于5月1日起執行。為此,福建省檢驗檢疫局日前推出了八項具體措施。
一是實行到岸前預約報檢。對來自臺灣漁船自捕水產品,在確定航線航程后,即可
憑公海自捕許可證、貿易合同、發票復印件等資料報檢,船舶到岸后補齊原件,不再要求提供臺灣主管部門出具的檢疫證書。二是現場檢驗檢疫做到人等船。繼續實施“三個立即”:裝載臺灣水產品的船舶一經靠岸,立即卸往進口水產品專用倉庫,檢驗檢疫人員立即實施現場檢驗檢疫,檢驗檢疫合格立即放行。三是實驗室檢測做到隨到隨檢。對臺灣自捕魚及鮮活農產品在報檢的同時,立即通知實驗室做好準備,樣品一經送達即予開檢;檢驗檢測結果在第一時間用電話或傳真通知委托單位,以及時放行貨物,書面報告事后補交。
四是檢疫審批做到專人辦理。對申辦進境活魚、進境魚苗檢驗檢疫暫養場、臨時隔離檢疫場許可證的養殖場,指派專人服務,現場幫扶,快速考核、并通過電子審批的方式以最快速度報總局核批。五是擴大進境水產品專用冷庫的備案范圍。將所有注冊水產品出口加工企業的冷庫列入備案對象,幫助其加快整改,建立HACCP質量體系,盡快達到進境備案冷庫的要求。同時,加大力度幫助大型進境水產品專用倉庫的規劃、建設,為水產品為臺灣水產品進境提供充足的庫容。
六是開設專人接聽的熱線咨詢服務電話,備好臺灣水產品檢驗檢疫要求、水產品檢驗檢疫流程圖等的書面宣傳材料,及時向涉臺貿易企業解答有關進境活魚、魚苗檢驗檢疫暫養場、臨時隔離場的申辦程序及要求等臺灣水產品入境的檢驗檢疫問題,并在報檢大廳的觸摸顯示屏上公示。七是抓緊開展閩臺鮮活農產品有害生物比較和風險分析研究,以及農殘監數據收集與積累,以有針對性地實施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質檢驗檢測,做到科學快驗快放。八是密切與臺灣相關機構、企業和協會的溝通聯系,積極協調決雙方遇到的問題,促進良性互動,合作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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