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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企業傲慢點中環保失敗死穴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5月08日 15:53 經濟參考報

  廣州環保部門的“綠劍行動”直指非法排污企業,并在不久前曝光了七家違規企業名單,更向其中兩家開出了20萬元的罰單。數日過去了,部分企業不但仍然如故,而且對被處罰都或多或少表達出不滿,甚至有企業說,“要讓我不排污,只能把我關掉”。

  “要讓我不排污,只能把我關掉”,污染企業面對環保部門的執法處罰,竟敢如此傲慢與狂妄,著實令人詫異。毋庸質疑,污染企業既然敢說這種話,必然是對“政府不會關
掉我”充滿信心的。因此,這不僅是污染企業對環保執法者的一種蔑視——你愛怎么查怎么查,我愛怎么排怎么排,你奈我何?更是一種強勢“倒逼”——把我惹火了,小心你頭上的烏紗帽。

  那么,企業“污染有理”的極度傲慢究竟自恃的什么呢?表面的答案有很多,比如給本地政府貢獻的稅收,比如為本地解決就業人口,比如對本地GDP走高的推動作用,凡此種種;但真正的核心答案其實只有兩個,其一:地方政府的袒護和支持,其二,環保部門往往靠污染企業養活。

  在以GDP為中心的“發展=經濟”原始發展觀作用下,尤其是在“綠色GDP”有名無實的情況下,污染企業的污染行為不但無損于官員政績,反而是污染得越多,GDP越高,政績也就越大。

  污染與政績成正比,在這一點上,地方政府與污染企業“達成了廣泛的共識”,因而為二者的合謀提供了基礎。如果污染企業再帶上些許“糖衣炮彈”去進攻,自然無往而不勝。

  污染企業“扎堆”的地方,環保部門衣食無憂;而在污染企業被大量關停的地方,環保人員卻連工資都發不出。環保部門應該保護環境,還是應該保護污染企業?這是執法者的困惑。因此,“要讓我不排污,只能把我關掉”等于向執法者發出了嚴厲的“恐嚇與威脅”:你罰款可以,大不了我加倍污染補回來;但前提是我必須污染,否則你干脆把我關了——把我關了你吃什么?

  前環保局局長曲格平說:改革開放以來的25年間,環保計劃中定下的指標從未完全完成過!碍h保指標25年從未完成”是環保執法失敗的顯著標志,而環保執法之所以失敗,原因正在于環保執法不是執法者與污染者的戰爭,而是執法者與地方政府的戰爭——執法者無須承擔環保執法失敗的責任,但卻必須承擔“延緩GDP增長”的責任;環保執法不是執法者與污染者的戰爭,而是執法者與“衣食父母”的戰爭——對污染企業罰款,不像是在處罰,更像是在收“保護費”。于是,污染企業不傲慢才怪,環保執法不失敗才怪。


 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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