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簡化若干項發行措施
“五一”節閉市前的28日,證監會就《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與以往的管理辦法相比,新管理辦法最大的特點,是更多采取市場約束機制,取消一些硬性規定,比如取消1年的輔導期,取消了IPO籌資額不得超過凈資產兩倍的規定,取消關聯交易比例等。兩個星期前,證監會就《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征求意
見稿)》公開征求意見。這些都意味著,再融資為期不遠,而IPO也將隨后而至。
《管理辦法》中引人注意的一點是,市場爭議較高的IPO輔導期規定正式取消,即不再要求擬上市公司必須輔導一年方可申請發行上市。
目前我國實施的《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規定:保薦機構在推薦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對發行人進行輔導,并明確了輔導期。
中國證監會相關人士稱,取消輔導一年的要求并不意味著監管機構放棄了對發行人發行前改制和規范運作水平的要求,也不表示保薦人可以規避對發行人的輔導責任。
本次《管理辦法》,取消了此前IPO籌資額不得超過凈資產兩倍的硬性規定。
《管理辦法》取消了過去執行的籌資額不得超過凈資產兩倍的規定,交由發行人和投資者決定,由市場的內在機制進行約束。但是,取消籌資額上限的規定,并不意味著監管部門放棄了對募集資金用途的監管。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取消了對籌資額的硬性指標,使一些大藍籌公司可以借助于A股市場融資向優質項目投資。聯系前不久出臺的《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司在IPO及此后的再融資中,對融資規模的硬性限制大都將被取消。有專家表示,A股市場對優質大公司的吸引力將大大增強。
不過,對籌資額限制的廢除,也有業內人士表示了擔憂,市場人士皮海洲認為,取消了籌資額限制,上市公司沒有了硬性規定,可以更好地圈錢,更多地圈錢了,如果上市公司質量不高的話,中小投資者利益將受到更大的損害。
證監會表示,不公允的關聯交易是大股東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操縱上市公司利潤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簡單的關聯交易比例要求還不能解決關聯交易不公允的問題,也易于被發行人采取各種手段降低表面數字來規避監管,反而造成信息披露的不真實。
《管理辦法》未對發行人的關聯交易比例作出具體的數字規定,而是對發行人提出了更加嚴格的披露要求,由投資者根據披露的信息作出投資決策。(30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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