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賠3.15元的尷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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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9日 03:49 中國質量新聞網 | |||||||||
哈爾濱市的一名在校大學生小鄔,在面對自己購買的電子產品出現質量問題、而經銷商售后服務不到位的情況下,將經銷商告上法庭,要求該經銷商賠償其人民幣3.15元,以維護自己作為一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從2004年至今,歷經一審、二審兩次審理,小鄔終于維護了自己的權利。法院最后判決經銷商為小鄔調換同規格、同型號的電腦主板,但索賠不予支持。
小鄔雖然贏了官司,但他回想這次維權經歷時,心情依然沉重,心里頭還是酸酸的。其一,維權時間漫長。為一塊價值650元的電腦主板,打官司居然歷經三年時間。其二,維權耗費了大量精力。一審敗訴后,小鄔投入了更多的時間和經歷,研究與電子產品相關的法律條文。其三,盡管最后調換了主板,但在此之前因主板損壞影響電腦使用的損失,卻沒有得到任何的賠償。顯然,雖說是贏了官司,但實質上消費者吃了大虧。 而且,面對侵權,又有幾個消費者能如此認真鉆研法律條文并將維權進行到底?在這起官司中,幸好消費者小鄔在一審敗訴后“投入了很多的時間和經歷,研究與電子產品相關的法律條例”,終于找到了有關依據,否則,還很可能繼續遭遇敗訴。然而,要讓每一個消費者為了維權都精通法律,又怎么可能?因此,這一索賠案例,正好凸現出消費者依然處于弱勢的地位。 顯然,目前消費者維權依然艱難。首先,消費者還缺乏強有力的后盾。遭遇侵權,大部分情況下還要靠一己之力與侵權一方交涉,有關方面的保護,還表現得蒼白無力。其次,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很不健全,甚至滯后,而且現有的條文既不細化,也不普及,消費者維權往往難以找到對應的法律條文。其三,消費者自身受種種因素的制約,在維權方面還表現得十分的軟弱,而這又使經營者更加的為所欲為。 在小鄔勝訴的這起官司中,消費者提出的3.15元的象征性索賠要求,最后還未得到法院的支持,這也不難反映出消費者維權時令人尷尬之現狀。 作者:錢夙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