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質疑北京市建委和統計局房價數據為何差兩倍(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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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1日 14:29 中國新聞網 | |||||||||
記者:“北京市建委發布的數據,你們怎么看待它?” 汪小青:“我認為是不妥的。主要根據統計法的要求。因為對社會的公布,統計局的數據是唯一的數據。如果數出多門,容易造成各個階層,各個層面的人的思想混亂。對分析也會產生一定的不利因素。所以我建議在公布之前最好大家要協調一下。把問題搞清楚。把方法搞清楚。這樣的話呢我們的方向是一致的。因為我想,每個單位公布數據,都是想為
汪小青認為,盡管現在他還不太清楚北京市建委是從何得出17.3%這個數字。但是從國家統計局的統計和觀測樣本來看,北京市的房價并沒有出現這樣大幅度的上漲。 汪小青:“一月份北京市的房價上漲是7.6%,二月份北京市房價上漲是6.9,三月份北京市房價上漲是6.7,那么總體來看北京這幾個月的房價是在上漲的,但是每個月和每個月的上漲幅度還是比較平穩的! 記者:“國家統計局和建委公布的數字之間相差好幾倍,為什么這個當中會有這么大的偏差?” 汪小青:“我不想妄加評論。根據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這個數據是代表官方的。它所發表的每一個數據是為中央政府負責的。為社會公眾負責的。同時也是為國際統計界的同志們負責的。還為各個經濟學家負責的。就說明,國家統計的數據是代表國家。代表了社會公眾的意愿。我們的發布才具有權威性,科學性。那么可以用這些數字進行經濟分析,進行經濟運行的比較。來得出比較正確的決策! 記者:“各個不同的行業 它都可以發布一個 根據我掌握的(數據) 是什么什么情況 那么統計局這個數字還有什么意義呢?” 汪小青:“您問的問題是個非常關鍵的問題。根據統計法的要求。因為對社會的公布,統計局的數據是唯一的數據。如果數出多門,容易造成各個階層,各個層面的人的思想混亂。對分析也會產生一定的不利因素! 汪小青告訴記者,所有向外發布的統計數據,必須符合規范。2004年7月國家發改委和國家統計局曾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地產價格指數編制工作的通知》,并制定出了系統的調查和運算方法,要求各地有關統計部門和企業必須執行,這就是為了規范房地產價格指數的編制。他認為,北京市建委所得出來的數據之所以和國家統計局產生如此之大的偏差,很可能是因為北京市建委的調查和運算方法并沒有采用規定的調查方案。 汪小青:“我希望這種發表不要對整個社會的數據產生一種干擾。發表以后,作為一種研究,是可以的。但是作為一種政府的數據,我認為是不妥的。” 統計數據是及其重要的,比如,上海證券交易市場今天的收盤情況,上證指數今天的跌幅是0.77%,看到這個跌幅,投資者往往會選擇觀望,看后市走向;如果上證指數今天的跌幅是3.77%,相信明天一大早會有大量的投資者要割肉斬倉,退出市場。假設上證指數今天上漲3.77%,明天你瞧,證券交易市場一定會人山人海。但你想,如果跌0.77%,跌3.77%和漲3.77%三個上證指數同時出現,那么投資者一定不知道第二天,該買,還是賣。 房價的漲幅同樣也是這個道理,如果同一個市場推出了不同的統計數字,消費者、投資者就不知道該聽誰的,更不知道該干什么。國家統計局認為他們7.3%的數據是最可信的,那么推出17.3%的北京市建委,他們的數據又如何解釋。 [上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