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非法外匯說“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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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1日 09:04 揚子晚報 | |||||||||
這是一個驚人的數字:2005年全國共打掉地下錢莊及非法買賣外匯窩點47個,涉案金額上百億元人民幣,繳獲現金折合人民幣3100多萬元;凍結銀行卡、存折及銀行賬戶2000多個,涉及資金折合人民幣1.7億元;罰沒金額共計1000多萬元人民幣。這是記者昨日從公安部了解的。 公安部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近年來,以通過地下錢莊交易為代表的非法買賣外匯
據介紹,近年來,中國公安機關與人民銀行、外匯管理部門在打擊非法買賣外匯犯罪工作中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形成強大合力,架設了一張打擊非法買賣外匯的天羅地網,始終對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等犯罪活動保持高壓態勢,有力地打擊了非法買賣外匯和地下錢莊等違法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此外,各地公安機關還和外匯管理部門密切配合,對當地非法買賣外匯交易活動突出的地區和場所進行了集中整治,凈化了外匯市場。(新華) 公安機關提示 非法買賣外匯資金將依法上繳國庫 針對當前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活動日益猖獗的態勢,公安機關20日提請廣大有外匯需求的企業和公民,應通過合法金融機構進行外匯交易等金融活動,否則非法買賣外匯資金將依法予以沒收并上繳國庫。 公安部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非法買賣外匯是地下錢莊從事的違法犯罪活動之一,為國家法律所明令禁止。作為守法企業和公民,應該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在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買賣外匯,不應參與地下錢莊違法犯罪活動。同時,參與地下錢莊從事非法買賣外匯活動,對企業和公民來說也頗具風險。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用于非法買賣外匯的資金將依法予以沒收并上繳國庫。在地下錢莊案件中,公安機關依法查扣的用于非法買賣外匯的資金,包括客戶交付給地下錢莊用于交易的資金,將依照法定程序沒收并上繳國庫。在此,公安機關提請廣大有外匯需求的企業和公民,應通過合法金融機構進行外匯交易等金融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