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所發(fā)文限制無限期停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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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20日 14:41 南方都市報 | |||||||||
本報訊據(jù)《東方早報》報道,進入股改“掃尾”階段,部分公司因股改方案遲遲不能確定而長期停牌。針對這一情況,上證所日前發(fā)布股改備忘錄,要求上市公司在股改進程中定期刊登公告,說明未復牌原因及預計復牌時間。 上證所在《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工作備忘錄(第十二號)》中指出,為保護投資者利益,保證信息披露的及時有效,如上市公司在股改進程中出現(xiàn)以下三種情況時,其停牌時
停牌過久損害投資者 近兩個月來,多家進入股改程序的公司因種種原因而長時間停牌。其中,華夏銀行(600015)從2月27日開始停牌,至3月27日公布方案,累計停牌28天,當時創(chuàng)下股改方案未公布的停牌時間之最。而從2月24日開始停牌的貴州茅臺(600519),直到4月6日才公布方案,停牌時間達41天,刷新了這一紀錄。另外,馳宏鋅鍺(600497)從2月27日開始停牌,至4月14日公布方案,累計停牌達50天,再度刷新紀錄。而山推股份(000680)則于3月6日停牌以來至今未公布方案。 在此期間,業(yè)界對長期停牌甚至“無限期”停牌的公司展開了口誅筆伐。如馳宏鋅鍺就引起股東的極大不滿,有投資者甚至向證監(jiān)會發(fā)出“聲討書”,要求其盡快公布股改方案。此外,還有媒體稱,一些上市公司利用相關規(guī)則之漏洞,借股改停牌為工具,玩起了“忽悠”,侵害了中小股東的利益。 業(yè)內(nèi)人士指出,停牌作為證券市場的一個制度,其目的是避免因信息不對稱損害投資者利益。但無論在牛市還是在熊市中,“無限期”停牌都會影響股票變現(xiàn),使得投資者資金長期被鎖定,從而損害投資者利益。 “困難戶”方案難定 目前,股改已進入尾聲,剩下的公司大多是股改“困難戶”,其大多對股改有“難言之隱”。有的公司雖然被強制進入股改程序,其方案卻遲遲確定不下來。上證所此時發(fā)布此項規(guī)定是十分及時和必要的。 《備忘錄》中還規(guī)定,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則,擬進入股改的上市公司需與保薦機構(gòu)簽訂保薦協(xié)議后由保薦機構(gòu)或上市公司與上證所相關人員聯(lián)系安排股改事項。G股上市公司利潤分配有送紅股安排的,有限售條件的股份所獲得的相應紅股應遵循同樣的限售條件。相關股東會議股權登記日與股東大會召開日的間隔時間,原則上不得多于7個工作日。上市公司股改溝通期,不包括五一的七天法定假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