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存在玻璃之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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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9日 09:14 中國經濟時報 | |||||||||
劉煜輝 近日,中國銀監會副主席唐雙寧表示,我國銀行業機構已經飽和,因此將審慎設立機構。有評論認為這一表態意味著,此前醞釀之中的諸多中小民營銀行可能大部分將胎死腹中。唐主席進一步指出,資本準入,即民營資本以參股現有銀行機構的方式進入銀行業,并不存在法律障礙,但銀監會對機構準入持審慎態度。這并不是針對民營資本,而是考慮到我
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在前不久的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莊嚴宣布,中國銀監會將出臺四大措施繼續鼓勵外資銀行在華業務發展,進一步擴大中國銀行業的對外開放。銀監會將提前向外資金融機構開放哈爾濱等5個城市的人民幣業務,將積極研究對中部、西部和東北地區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實行更加優惠的準入政策,繼續支持外資銀行在以上地區設立機構、開展業務。 面對外資銀行快速搶灘中國市場的步伐,不僅設立機構數和在華資產數快速增長,更有大量外資行通過參股國內銀行進入中國市場。顯然,所謂中國銀行業機構飽和的研判不過是“忽悠”世人的托詞。 翻翻經濟學的教科書,所謂“飽和”指的是一種接近充分競爭的狀態,此時不可能獲得太高的利潤。如果一個可以自由進出的行業中利潤水平相當高,就會吸引其他廠商進入該行業競爭,從而導致經濟利潤趨向于零。從競爭的意義上說飽和,其實是一個動態過程,飽和與不飽和是交替的,如果市場飽和,企業會選擇自動退出,如果不飽和,企業則爭先進入。如此一來一往猶如人體的新陳代謝,維系著整個行業的高效率運行。 如此看來,中國銀行業顯然是不處于經濟學意義上的“飽和”狀態,長期以來中國實行的是政府主導的集中型高度壟斷的銀行體制,存貸利差(價格)是管制的,出生證(準入)是管制,死亡證(退出)也是管制(政府信用擔保),如此注定了國有金融機構缺乏競爭,也就喪失了基本的市場定價和風險分散機制,從而導致金融資源的配置的低效率,使得系統性金融風險日益積聚。故此,打破金融壟斷、解除金融壓抑,培育良好、公平、公正金融競爭的格局,最終提升金融業的整體效率應該是我們金融改革的最高戰略目標。這是個方向性的、理念性的、觀念性的,或者可以說是政治哲學上的問題。 作為中國金融改革的主要操刀者之一的銀監會,對于這一點是再清楚不過的。所以,我們大可不必擔心,所謂機構準入的謹慎原則并不意味著出生證派發的戛然而止,只不過是我們的監管當局希望將更多機會留給會念經的洋和尚。很顯然,中國的監管當局對于境內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設下了或明或暗的 “玻璃之門”。 監管當局的職責在于監管,在于制定好規則,保證博弈的主體在一個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中進行活動,并不介入整個交易過程,角色界限應該是非常明確清晰。遺憾的是,我們銀行改革和其他領域一樣,行政主管部門往往僭越裁判員的職能,將過多的價值判斷直接加入到博弈中,甚至動用大量行政資源以保證政策的推行(諸如上市必須引外資的規定,甚至組織外資考察團到一些地方推薦城商行等等),用行政手段來制約行政對銀行的干預,有時政策取向立意很好,卻未必能夠執行,甚至可能在執行的過程中遭到歪曲而走偏方向。 中國銀行業問題事實上是中國政治、經濟轉型過程中諸多體制性矛盾的累積,內部自發進行的漸進式改革,往往會遇到巨大阻力而進展緩慢。在政府主導資源配置的經濟發展模式中,本土民營資本很容易被資源所脅迫,難以有效擺脫來自政府的行政干預,具有天生的“軟弱性”。而外資機構進入至少可以降低地方政府的話語權,避免內部人控制;同時資產質量會逐步提升,另外外資股東通常會要求自己參股的銀行成立諸如風險管理委員會、薪酬委員會的機構,這些機構很多都是獨立的第三方,加上引進獨立董事等,這些制度設置倒逼著銀行不得不再上一個臺階。基于此,“以開放促改革”的銀行業改革路徑得以確立。 是否沿此路徑果真能達成銀行改革的宏圖大業?無數的事實證明,外資最看好中國的因素之一是那些具有很強的行政壟斷色彩、可以獲得壟斷利潤的產業。如果像中國制造業的改革一樣,事先向內資開放,并培育一批具有資本實力和經營經驗的民營銀行和職業銀行家的話,我想今天中國的銀行業對外資的吸引力也就沒那么大了。研究研究手機、程控交換機、汽車甚至飲料等行業的歷史吧,只要本土民營企業的進入障礙小,外資在行業中的主導地位就會不斷弱化乃至消失,而本土民營企業的進入障礙大,要么直接進口外國產品要么讓外資在華企業主導一個行業。那么,中國的銀行業是否可以掙脫這一宿命? (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