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華深 鐘洋
QDII正式開閘商業銀行先行一步
居民可委托銀行海外淘金
【本報北京4月18日電】17日晚,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共同發布了《商業銀行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允許境內機構和居民個人委托境內商業銀行在境外進行金融產品投資。業界認為,《暫行辦法》中有些內容還有待明確,預計相關實施細則將在近期出臺。
根據《暫行辦法》,境內機構和居民個人可以用自有外匯或通過商業銀行人民幣購匯,委托商業銀行投資規定的金融產品,或者購買商業銀行發行的以人民幣標價的境外理財產品。
《暫行辦法》規定,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的商業銀行應當是外匯指定銀行。
業界認為,《暫行辦法》中有些內容還有待明確,預計相關實施細則將在近期出臺。
首先是,《暫行辦法》對境外投資產品的提法為“規定的金融產品”,不如此前央行提到的“固定收益類產品”明確。對此,外匯寶首席分析師李駿認為,這為細則增加“非固定收益類產品”提供了靈活性。其次,《暫行辦法》規定,商業銀行接受投資者委托以投資者的自有外匯進行境外理財投資的,其委托的金額不計入外匯局批準的投資購匯額度。但沒有提到投資購匯具體的額度。此外,對于商業銀行進行境外投資資金的境內托管人及境外托管代理人的資格如何認定,《暫行辦法》也沒有明確。
此前,4月13日,央行發布公告,允許符合條件的銀行集合境內機構和個人的人民幣資金,在一定額度內購匯投資于境外固定收益類產品。
專家解讀
居民投資“路子”更寬
“《暫行辦法》的頒布對投資者最直接的影響是,投資者將有更多的投資渠道和投資產品可以選擇。”招商銀行北京分行首席外匯分析師劉維明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一位外匯分析師看法更為樂觀。他認為,目前境內外匯理財產品一般都是固定收益類產品,收益相對保守。而境外金融機構有一些更為靈活的產品,回報更高。因此,今后居民委托銀行境外理財有望獲得更高的收益。
面對將會越來越多的境內外各種理財產品,有投資意向的居民該如何應對?
首先,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居民應注意外匯指定銀行的資格。目前幾乎所有的商業銀行的分行及分行以上級別的營業機構都具有外匯指定銀行的資格,可以從事規定的外匯業務,但分行以下的支行、營業部是否具有相關資格則不一定。也就是說,按照《暫行辦法》,商業銀行即使獲得開辦境外理財業務的資格,并不意味著所有的營業部都可以從事這一業務。
此外,劉維明認為,居民應該對外匯理財產品有一個充分的了解,對產品的風險、收益有一個較為全面的評估,并結合個人的預期、投資喜好、投資習慣來選擇適合自己的理財產品。特別應該注意的是,投資者要有意識地多了解國際市場的相關知識。
人民幣的升值是否會影響外匯理財產品的收益?對此,劉維明表示,商業銀行在設計相關產品的時候一般會將匯率變動因素考慮進去,商業銀行可以利用目前已經有的人民幣遠期、掉期等對沖工具,規避匯率變化帶來的風險。商業銀行推出的相關外匯理財產品可以承諾本金保障,因此,居民在購買相關產品時可以不用過多考慮。
本地市場
銀行跨國理財深圳市民初嘗鮮
【本報訊】新鮮出爐的《商業銀行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讓相當多的業內人士感到“突然”,不過,業內一致認為銀行開辦代客境外理財將成為QDII一個主要的理財模式。
“感到比較突然,正在對《暫行辦法》進行逐字的研究。”總部位于深圳的一家股份制商業銀行資金部負責人昨日表示,“其中一些條款比較復雜,需要與監管部門進一步溝通。”這位人士所指的復雜性是指現行的銀行外匯理財產品屬不屬于代客境外理財范疇。
自2002年年底以來,各家商業銀行非常倚重外匯理財產品用以吸引個人投資者,但其外匯理財的本金并不匯出境外。有銀行分析人士認為,如果現行的外匯理財產品屬于代客境外理財,那么銀行內部的操作流程和模式將發生根本性的變化。
據悉,在《暫行辦法》未出臺之前,深圳已有銀行開始試水境外理財業務。在近日中行深圳分行舉辦的“海外財富管理服務、財富投資管理服務業務推介會”上,18位深圳市民當場與中銀香港所屬機構簽訂協議,開立海外資金賬戶或委托進行海外投資。
不過,上述銀行人士認為,這種委托方式還不算是真正意義上的國內銀行代客境外理財。具體今后銀行代客境外理財將是啥樣,還需要等一段時間,待相關理財產品面世之后才能看清。
銀行
盈利渠道再添
“《暫行辦法》對商業銀行影響很大,有利于增加銀行資金的流動性。同時為銀行增加中間業務收入開辟了一個新的空間。”談到《暫行辦法》的影響,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易憲容如是說。
此外,易憲容表示,新政策有利于促進我國國際收支基本平衡,這也是我國穩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的一個重要步驟。他同時認為,《暫行辦法》對境內資本市場影響不大。
招商銀行北京分行首席外匯分析師劉維明分析,《暫行辦法》將使商業銀行外匯理財業務更加規范化,其業務范圍也得到進一步擴大,這對銀行來說多了一個中間業務收入渠道。
他同時表示,盡管外資銀行在理財產品的設計和服務方面有著豐富的經驗,但中資商業銀行也有著自己的優勢,在產品設計上會更加貼近境內投資者的需求。因此不必擔心境內商業銀行在競爭中敗下陣來。
一位業內人士分析,商業銀行能否從新的外匯理財業務中獲得更多的收入關鍵看其監管的安全性。《暫行辦法》這次有較為嚴格的制度安排。從中間業務的收入上看,目前商業銀行的外匯理財業務的平均收入約為理財金額的0.5%。如果推行新的產品,其盈利空間也將進一步擴大,但這需要一個漸進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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