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思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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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7日 09:04 中國經濟時報 | |||||||||
■嚴若森 我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我國既有與現階段的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來看,其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其一,資產配置不當,資產閑置與浪費嚴重,資產處置效率不高。因缺乏統
地方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模式的創新與意義 盡管全國性的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尚未展開,但諸多地方城市其實業已進行了大膽的探索與嘗試,并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前所未有的創新與意義。其中,就創新而言,其主要表現為大膽地將占相當比重的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轉化為了企業經營性國有資產,并轉變了過去關于公益性資產不能收取租金的觀念,從而降低了政府與部門的運營成本,與此同時,基于轉換政府職能與實現政企分開,在把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轉化為名副其實的企業經營性資產之時,按市場化與商業化運作,并以此盤活了大量的存量國有資產,且效益明顯。簡單地講,這樣實際上實現了三個方面的結合:其一,實現了與公共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結合;其二,實現了與企業改革的結合;其三,實現了與事業單位體制改革的結合。就此而言,這些地方改革模式的意義無論對于推動我國政府管理體制改革,還是對于深化我國企業與事業單位體制的改革,均將影響深遠。 不過,盡管這些地方改革模式為我們提出了一個比較好的改革思路,但這些地方改革模式并不一定適宜于其他任何城市或局部區域,并且這些地方改革模式的成效尚有待進一步檢驗。另外,有一點必須強調的是,在一些地方改革模式中,大面積地將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轉化為企業經營性資產,一方面,這種相對略顯激進的轉化在一定程度上將減少必要的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的特定性與公益性使用,并有可能因此弱化政府必要的社會公共管理職能,另一方面,在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定位急劇轉化的過程,鑒于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及政策等約束機制的設計與完善相對滯后,其中某些個人或部門已有或可能的尋租與腐敗行為亦不能忽視,處理不好,反而有可能影響改革的成效與進程。因此,這些先前地方改革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還具有警示意義。 我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整體變革與完善 先前地方改革模式具有一定的示范與借鑒意義,但其亦并非一個成熟的規范性框架。就我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整體變革與完善而言,尚需重點基于相關管理與治理結構及治理機制設計的一般模式或規范性框架,切實解決其中存在的問題。具體而言,在整體上明晰與加強關于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的財政管理目標、部門出資人制度、政府專業管理部門的角色定位、財政部門的終極所有權、中間層機構治理與資產運營的商業化以及治理文化的適應性建設等多個具體層面的同時,重點著眼并解決當前一些普遍存在且亟待解決的問題。這包括:其一,強化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預算管理。建立科學合理與統一的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預算制度是資產管理的重要手段,亦是解決資產管理中存在問題的根本出路。一個單位或組織需要購置何種資產、如何配置與處置資產,應當充分分析其存量資產的現狀及其履行工作職能的需要,并將二者進行科學的匹配,匹配的過程亦即編制預算的過程。強化資產預算管理旨在資產購置的科學和配置的合理,從而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與此同時,在一定程度上從制度上防止政府部門或單位組織在機構設置與人員配備上的盲目自我擴張。其二,在強化預算管理的同時,尚須優化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的調劑與清理制度。對于各行政事業性單位與組織需要新購與新建的資產,應盡力從現有資產中調劑,并以此提高資產配置的效率,必要時將行政管理與市場化經營進行有機結合,鼓勵與促進資產占用單位通過資產使用權轉讓的方式及時將閑置資產轉化成有效資源。其三,加強與加快必要的法律法規建設及政策制定的科學化。法律法規的真空與滯后必將導致約束缺乏之下的腐敗,這點在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向企業經營性國有資產轉化的過程中將會體現得更為明顯,而相關政策導向的缺失或既定政策的科學性不足,則將會影響改革的進程與成效,而且必要的法律法規與政策體系的完善本身尚是行政事業性單位與組織治理文化及其適應性建設的重要基礎。另外,我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整體變革與完善本身是一個隨著我國經濟體制轉軌進程漸次推進的過程,任何激進的方式或行為選擇均不可取,而當基于相關政府規制與其他外部環境和條件的變化選擇理性的漸進式演進。 (作者單位: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