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國內經濟應從既得利益制度化中走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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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5日 08:40 經濟參考報 | |||||||||
中國社科院金融所易憲容在《中國經濟時報》撰文指出,國內經濟應從既得利益制度化中走出。他說,中國改革開放20多年,在經濟上取得巨大的成就,但是隨著國內民眾利益的日益分化,各種既得利益集團也相繼涌現,而且這些既得利益集團正在利用中國轉軌經濟制度的缺陷,利用國內民眾知識與信息的不足,利用大多數人話語權弱勢與利益受損時的情緒化反映,利用其既有的各種資源上的優勢,逐漸地將其侵占或掠奪絕大多數人利益的行為制度化、合法化。
目前,為什么國內多數民眾對經濟生活的滿意度會越來越低?為什么民眾對經濟生活中各種問題的共識會越來越少?很大程度上與既得利益制度化、合法化導致社會財富分配嚴重不公、民眾財富容易被掠奪有關。既得利益制度化成了國內經濟發展的主要障礙,也是當前中國社會矛盾沖突的根源。 回顧近年來國內一些重大改革的出臺,首先受益的都是靠近制定改革規則的人。部門制定規則先是對部門有利,單位制定規則先是對單位領導有利。比如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各個國有與事業單位領導人成了這次住房改革的最大受益者。國有企業改革亦是如此。這種現象目前仍然無處不在、無所不有,只不過表現形式不同罷了。 再就是,目前國內的不少法律制度的確立,根本就不是相關利益者反復博弈之結果或是各方利益關系均衡之結果,反之,僅是少數利益部門把其利益制度化。比如電信的雙向收費問題,國內民眾反對的意見那樣大,但是相關的部門就是不改進,并以種種理由說這些規則是如何合理。可以說,目前國內出臺的法律越來越多,但這些制度規則的出臺,不是出于如何來約束相關職能部門之權力,反之往往成了管制民眾、掠奪民眾財富的工具。比如說,我們的住房公積金制度、養老保險制度,本來是民眾自己的勞動所得,卻要政府來統一管理,讓這些個人財富低效率運行。而且,當這些財富集中到某一個機構管理時,其尋租活動十分頻繁。何也?其制度規則使然也。 中國社科院金融所 易憲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