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礦難 我們無法寄望于礦主尚未泯滅的良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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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14日 09:44 中國經濟時報 | |||||||||
楊耕身 造成包括4名女工在內的9名礦工死亡的“4·6”礦難的湖南冷水江毛易鎮東塘煤礦,被當地紀委查出“官煤勾結”、“紅頂官商”的事實。據4月13日《瀟湘晨報》報道,東塘煤礦的礦老板蘇育田的丈夫陳送長,系一名正科級國家干部,“在擔任金竹山鄉副鄉長期間,主管過工業和安全生產。”而該煤系多年前由陳家買斷,陳送長還在去年“清糾國家機關工
我們都曾經吃驚進而沉痛于礦方使用女工下井這樣一個事實,以為尊嚴已經被踐踏到這樣一個地步。但在沉痛之中,我們其實都應明白的一點是,生命的非正常消逝已經是最大的悲劇。對于已然釀成的悲劇而言,悲劇的主角是男是女,其實已不是最重要的方面。即便是對于更加關注女工下井的事實的人,又有誰會認為,當礦方在暴利的驅動下敢于違法開采的時候,會不敢使用女工下井?會在乎他們獲得利潤的“工具”是什么性別?因此我們加倍感知的一種悲哀,依然是法律或公權失守的事實。 我們都還記得,去年8月30日,由國務院等部門聯合發出“撤資令”,要求凡在煤礦投資入股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必須撤出投資,否則一經查出,一律就地免職,然后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我們已經很難猜想陳送長為何能夠在瞞報真相、拒不撤資之后,既未被查出,又未受到任何處理。也許是對方太狡猾的緣故?但這也恰恰進一步表明,礦方既敢于頂風瞞報,那么不論使用女工或違規生產,又有什么是不敢的? 去年9月22日,亦即國家給出的撤資大限之日,面對內蒙古等地無一人撤資的窘狀,曾有論者指出,對于官煤勾結治理中的一種近乎父愛主義情緒的泛濫,注定使無人撤資成為一個命定的結局。正是在這種治理困境當中,終至形成了一個“制度避退,官煤挺進”的格局。冷水江“4·6”礦難,再次印證了這一判斷。不過這一次,“官煤”不可遏止地醞釀成了一場災難,并用9條生命做了寫在法律邊上的悲愴注腳。 君子可欺以其方。但作為底線的法律,不應成為君子。法律只能是一種底線,而公權的獲得者也正是這個底線的守護者。當這個底線一經超越,悲劇的意義便不因其主角是何種身份而有所增減,甚至亦不因死于礦難的女工乃礦方家屬的事實而有所增減。但是從礦方敢于拒不撤資、隱瞞真相,到敢于使用女工下井并違規生產,這樣一種步步進逼之中,我們卻實實在在地感知法律以及公權的步步退守,感知法律或公權與違法礦主之間恪守著的某種難以言喻的“君子之道”。 退,只能是終無可退、退無可退的,除非法律與公權根本就是無視公民的生命安全。所以,對于瘋狂的利益追逐者,溫和與容讓都不是人類的理性所在,更不是相關職能部門的理性所在。當我們更加吃驚于這樣一些更具悲劇意義的事實,以為惡劣至此,以為是可忍孰不可忍之時,也恰恰暴露一直以來,我們很多人總是善良地希望,盜亦有道,即使是違法犯罪,也不應突破人倫的底線才好,不至于淪為非人才好,總希望他們能以人的名義給人類留一點點尊嚴。但事實證明,我們一再地失望了。面對那些瘋狂攫取利潤的礦主,我們如何能夠寄希望于他們尚未泯滅的良知? (原標題為:礦難再現的公權避退和官煤挺進格局) 更多精彩評論,更多傳媒視點,更多傳媒人風采,盡在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歡迎訪問新浪財經新評談欄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