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七劍下天山》以下簡稱《七劍》音樂糾紛系列案的其中一起在北京市二中院再次開庭進行質證。為了證明原告方所說的音樂作者是冒牌貨,被告當庭考起了對方的音樂常識。
此案的原告是北京放大空間公司,被告仍是女音樂人于江盈。放大空間認為,《七劍》中70%的音樂內容是從其他音樂版權代理公司購買而來,30%則是放大空間公司指派王勇
組織人員,創作成型的音樂作品,其著作權應由公司享有。
于江盈則稱,她歷時半年多創作完電視劇的音樂,并將其交付制片方,同時在北京市版權局進行了版權登記。制片方在2005年8月和她簽訂合同,委托她為該劇惟一作曲。但到了2005年12月,制片方單方面撕毀合同,聲稱放大空間公司才是著作權的擁有者。
上午9點多,《七劍》的香港導演霍耀良第一個坐上證人席。霍耀良講述了配樂過程,并稱整個音樂不可能是王勇一個人創作的。
在隨后的3個小時里,劇組的制片主任何清、外聯人員楊建成、江西南昌大學藝術學院聲樂教師吳非等隨后都一一出庭作證。吳非稱,他是2004年開始對《七劍》音樂素材進行整理、改編,并出簡譜。
于江盈拿著簡譜反問吳非,是否懂得音樂創作,并問了幾個音樂常識問題,吳非都沒有回答。于江盈向法官表示,吳非的簡譜中有“低級錯誤”,這說明并不是他本人創作的。
對于這些證言,于江盈認為,不能證明有爭議的音樂是放大空間創作完成的,她有信心打贏官司。
此案將繼續開庭審理。
(郭志霞)
(觀宇/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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