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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關注•每周人物①]面對眾議羅瑋依然“我無悔”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07日 11:26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4月1日是羅瑋捐肝手術一周年的日子。去年,這位川妹子不顧家人和受捐者的反對,愣是堅持為一位貧困的農民大姐捐出了55%的肝臟……之后她的一舉一動都成了人們的話柄,有尷尬,有無奈。但可貴的是,川妹子至今依然心似明鏡:“只要大姐好了,我就滿足了。我捐肝,我無悔!”

  這個月的1日是四川姑娘羅瑋為成都農民廖紅霞捐肝一周年的日子,為了祝賀她們兩
人身體完全康復,華西醫院專門為她們舉行了一個慶祝會。對于社會上關于這一義舉的種種議論,這位第一個向陌生人捐獻活體肝臟的勇敢姑娘到現在還是那句話:只要大姐好了,我就滿足了。我捐肝,我無悔!

  義舉捐肝感動世人

  2005年3月1日,成都蒲江縣農民廖紅霞因肝硬化導致上呼吸道大出血住進了華西醫院,生命垂危。血型檢查顯示,親屬中只有廖紅霞62歲的公公張國文和她的血型相合。張國文曾經準備割肝救媳,但因年紀太大被勸阻了。

  媒體報道此事后,年僅19歲的四川廣元姑娘羅瑋找到了廖紅霞,表示愿意捐出肝臟。當然,她的想法遭到了家人和廖紅霞本人的強烈反對。廖紅霞堅持表示:不接受羅瑋捐肝,不想讓她和家庭發生矛盾。但到了3月30日,羅瑋偷偷拿了家里的戶口本,到四川省公證處作了“聲明書公證”,定下三個“承諾”:捐肝無償無悔,手術問題責任自負,父母不得向病人家里問責索酬。然后,瞞著廖紅霞和家人,羅瑋毅然將自己55%的肝臟無償移植給素不相識的陌生大姐廖紅霞。手術后兩人皆恢復良好。5月11日,廖紅霞和羅瑋雙雙出院。

  面對質疑清者自清

  “捐肝救人,我不圖名利。”這是羅瑋一直掛在嘴邊的話。但事實上,事后由于媒體的頻繁報道,羅瑋不但成為了廣元乃至四川的名人,還獲得“四川十大杰出青年”等多種榮譽,同時也接受各界捐款近15萬元。多家知名企業表示可以給初中文化的她及家人解決工作,甚至有單位愿意送她去深造。

  對此,有人質疑她所說的“不圖名利”,有些人說:“啥子不圖名利喲,她還不是整對了,當時捐肝就是為了有錢又有名……”

  面對這樣的質疑,羅瑋回應道:“人們的每一次懷疑,都是對我們全家的一次傷害。”她說,接受捐助的時候她還呆在重癥監護室,根本不知情。但是如果他們家有錢,她肯定不會讓父母收下那筆捐助。“我是個再普通不過的女孩,只是因為做了件好事,上了回電視,出名了。但是我從來沒有參加過任何商業性質的活動,從沒有用自己的名氣去謀取利益。”

  事實上羅瑋的家庭比較貧困。父親每月收入不到300元,哥哥在云南打工,收入也不多。在這種家境之下,她還能無償地、不要任何回報地(被捐肝者家庭也十分貧困,不可能給羅瑋什么經濟補償)把人最寶貴的肝臟捐給一個素昧平生的人。

  “現在,別人也許會認為我捐肝的動機變質了,但是我不這么認為。我鄙視那些提出質疑的人,他們心眼太重,把什么人都想成壞人。現在我只想先學點東西,再創業,用自己的積累去幫助更多的人。”

  感動背后承載了什么痛

  據了解,當初手術即將開始之際,醫生曾再次問羅瑋:如果你現在后悔了,手術可以立即無條件停止。但羅瑋堅定地說:沒什么,開始吧!與姑娘的坦然從容對照,遠道而來的母親肝腸寸斷,哭得撕心裂肺,聞者無不動容。無償為陌生人捐獻活體肝臟,在我國器官移植史上,是第一次。在這樣一個特殊的手術面前,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去質疑姑娘的善良。

  不過,幫羅瑋做手術的醫生們還是直言:我們不提倡這種陌生人之間的活體肝移植;他們呼吁將腦死亡標準立法,解決一部分患者器官來源。因為,盡管捐肝對提供者身體影響不大,但畢竟捐獻者也要承擔痛苦和風險,畢竟家人要承受情感上的巨大折磨和傷害。實際上,羅瑋的善舉恰恰反映了我國患者器官來源機制有待建立和完善。這也是感動背后的令人難以承受之痛。(凌零)

  愛心坦蕩

  【場景】

  一間面積80多平米,稍顯陳舊,布局也不盡合理的房間,這是羅瑋的父親胡仲雙花了5萬元買的一套二手房,其中有3萬元來自接受的捐助款項。胡仲雙坦言,羅瑋捐肝之后,他們的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不圖名利卻收獲了名利,這成了他們一家無法回避的尷尬。對此,羅瑋和父親深感無奈。

  【對白】

  羅瑋:靠勞動吃飯心里踏實

  (對于沒有去企業工作而自己開花店的選擇)現在想起來并不覺得后悔,如果當時我接受了那些工作,不就恰恰證明了我是另有所圖嗎?自己的能力自己最清楚。我只有初中文化,進了那些大企業,我能干什么?洗碗?端盤子?如果自己沒有能力去勝任那些工作,而是要靠關系、靠名氣來維系,呆著也覺得丟臉。雖然開花店辛苦,掙不了什么錢,但起碼是靠自己的辛勤勞動吃飯,我覺得心里很踏實。

  父親:我們確實需要這筆錢

  羅瑋捐肝后,光是營養費以及我們來回奔波的車費、住宿費就花了4萬多,家里的積蓄早就花光了。當時我就已經跟她哥哥商量好,準備辭掉現在的工作一起到云南打工,掙她的營養費。手術后擔心她留下后遺癥,我們又給她買了2萬元的分紅險。捐肝之前我們根本沒想過會有這筆資助,但實際上我們確實需要這筆錢。

  【眾議】

  捐肝之前,他們根本不知道會得到這么多,這也是任何人都預料不到的。羅瑋通過自己的善良、愛心感動了社會,人們紛紛自發地進行捐助,我覺得這是他們應該得到的,從另一個方面也體現出了社會的一種愛心。這個女孩通過自己無私地幫助別人而贏得了社會的尊重,同時也影響了社會上更多的人。———華西醫院肝移植研究中心主任嚴律南

  跟這個女孩接觸過幾次,我一直堅信她捐肝確實是不圖名利。況且接受了社會的幫助,也并不能貶低她幫助別人的精神,以她現在的能力和身體狀況,她應該接受,也是她應得的。不要去輕易踐踏別人的善良。———四川省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副所長胡光偉

  依照國際法通用原則,買賣器官是絕對不允許的。我國開始實施獻血法后,賣血行為已經被禁止了,按理買賣人體器官更應該禁止。如果事件的真相是,這名少女不是無償捐肝,而是另有交易,那就太不應該了。當然,這只是假設。———法律界人士陳凌

  希望當事醫院不是在借題發揮炒作,更不希望看到,此事件幕后有交易。———市民陳先生

  羅瑋的行為偉大,精神可嘉,但是不應該提倡。因為每個生命都是公平的,用一個健康的生命去換取兩個未知數,代價太大。———市民田先生

  這是一種“生死抉擇”的愛,這是一種不計回報的付出,需要太大的勇氣,首先是去戰勝自己,而羅瑋就戰勝了自己。———電腦公司職員

  供體器官匱乏 技術缺乏準入制度

  肝移植大國難入國際主流

  近年來,中國的器官移植的成功病例越來越多,腎、心、肺、肝、胰等移植的數量和技術普遍提升,肝臟移植的技術已經達到或接近國際先進水平。據悉,2004年我國肝臟移植手術歷史性地突破了2000例,使中國一躍成為世界上的肝移植大國。但是,法律法規建設和管理的滯后,造成中國器官移植難以登上國際主流舞臺。在供體器官匱乏的同時,器官獲取和分配中的隨意和浪費現象也日益突出,由于缺乏技術準入制度,器官移植市場出現了無序競爭的散亂局面以及器官移植的買賣化的傾向,要求立法的呼聲日益高漲。為此,我國衛生部上月公布的《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管理暫行規定》,將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關于器官移植立法,肝臟外科專家黃潔夫提出了自己的觀點,中國的器官移植立法既要符合醫學倫理和道德原則,也要吻合中國的國情,要遵循自愿捐獻、知情同意、自主決定、非商業化、公平公正、人文關懷和技術準入的原則。

  據了解,外國一些國家如奧地利、比利時、芬蘭、法國等國的規定:只要本人生前沒表示反對,都可以認為是自愿捐贈遺體器官,死后醫師即可決定摘取器官,無需考慮家屬同意與否。黃潔夫也曾表示,基于中國人長久以來形成的傳統觀念,目前中國還不宜實行推定同意捐獻政策,應保證死者的親屬充分知情和同意,否則不宜進行尸體器官的摘取。值得注意的是,對于以前頒布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中采取心跳停止和腦死亡兩種死亡標準并存、兩種選擇自主的方針,在《規定》中并沒有說明。(凌零)

  ●相關鏈接

  器官移植不得與法律和倫理相左

  《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管理暫行規定》強調,對不符合法律法規和醫學倫理學原則的,不得開展器官移植。醫療機構每例次人體器官移植前,必須將人體器官移植病例提交本醫療機構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與倫理委員會進行充分討論,并說明人體器官來源合法性及配型情況,經同意后方可為患者實施器官移植。實施器官移植前,醫療機構應當向患者和其家屬告知手術目的、手術風險、術后注意事項、可能發生的并發癥及預防措施等,并簽署知情同意書。

  《規定》還明確提出,人體器官不得買賣;醫療機構臨床用于移植的器官必須經捐贈者書面同意;捐贈者有權在器官移植前拒絕捐贈器官。醫療機構在摘取活體器官捐贈者所同意捐贈的器官前,應當充分告知捐贈者及其家屬摘取器官手術風險、術后注意事項、可能發生的并發癥及預防措施等,并簽署知情同意書。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未經捐贈者及其家屬同意,不得摘取活體器官。活體器官移植不應當因捐獻活體器官而損害捐贈者相應的正常生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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