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將對開發商囤積土地行為堅決處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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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06日 12:20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網4月6日電“對開發商囤積土地然后閑置的懲罰措施原來就有,只是過去執行的不夠規范,國土部門今年會對一切長期閑置土地依法進行處理。”北京日報消息,國土資源部規劃司司長胡存志在近日舉行的第三屆中國房地產百強企業家峰會上對房地產開發商進行上述“提醒”。 胡存志表示,去年一系列宏觀政策的出臺導致了房地產企業的優勝劣汰,土地通過
大型房企有著雄厚的實力,拿地能力也是不可小覷。來自峰會組織的數據顯示,2005年,全國房地產百強企業共儲備土地面積40210.7萬平方米,而北京去年的住宅供地面積不到1000萬平方米;其中土地儲備面積在100-500萬平方米之間的企業有43家,占比最大;土地儲備面積超過1000萬平方米的企業有9家,與去年相比多了近一倍。 胡存志認為,開發商在土地市場上要保持理性的競爭,最近國內的一些土地拍賣會上出現一些高出底價很多的市場價格,有些甚至是天價。在拍賣交易中也存在一些不理性的因素,這些因素是不可忽略的,這些非理性的無序競爭不僅不利于房地產行業的穩定發展,對于企業的自身發展也是不利的。 按照規定,政府將土地供給使用者,使用者應該在兩年內進行開發,沒有開發就是閑置土地,一年以上不用要收取閑置費,兩年以上不用就要收回。“既然有懲罰措施,國土部門今后就一定會堅決執行。”胡存志說。 新聞鏈接 去年年底,國家有關部門將房地產列入了產能過剩行業名單。近日,中國經濟景氣監測中心一份研究報告又稱,當前房屋存在潛在過剩危機,商品房的施工面積相當于按目前水平計算5年多的竣工面積,商品房空置面積達1.14億平方米。在2005年全國已被購置土地面積中,未完成開發的有近1.7億平方米,按2005年前11個月的開發水平,還能滿足一年多的開發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