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時節,南粵大地已是一派春耕繁忙的景象,春耕備播由南向北逐漸展開,復混肥成為廣大農民的搶手貨。然而,廣東省質量技監局今年一季度同時對省內生產、流通領域企業生產銷售的化肥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查,一些企業生產的復混肥氮、磷、鉀總養分含量遠遠低于國家標準,抽樣合格率63.2%,質量問題堪憂。
目前,廣東省的農資質量問題,主要集中在復混肥產品。全省共有化肥生產企業15
1家,主要生產復混肥,約占全國復混肥生產企業總數的14%,而中、小型生產企業占多數。由于生產企業技術檔次、管理水平不高和經營理念相對落后等原因,生產工藝和技術比較落后,產品質量參差不齊。主要問題:一是偷工減料,致使有效養分含量不合格。個別銷售商甚至與生產企業勾結,惡意偷工減料,生產劣質肥料坑農害農;二是包裝標識混亂,誤導消費者;三是利用多種手段,逃避執法檢查。
為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加大監管力度,真實反映化肥產品質量的情況,廣東省質監局改變以往常規抽查方式,同時對在省內生產、流通領域生產和銷售的化肥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復混肥料87批次,合格55批次,抽樣合格率63.2%。其中,抽查流通領域省內企業生產的復混肥料40批次,合格22批次,抽樣合格率僅為55%。抽查生產領域47批次,合格33批次,抽樣合格率70.2%。在32批次不合格產品中大多數的鉀、氮、磷和總養分含量均低于標準要求,有的存在以次充好行為。
主要問題在于:有16批次產品的鉀含量低于標準要求。鉀這一營養元素能促進農作物多種代謝反應,參與各種代謝活動,所以缺鉀將會影響植物的生長發育,從而影響到農作物的產量和質量。廣州大地寶肥料有限公司生產的蔬菜追肥,標示鉀含量為15%,而實測值只有0.42%,使用這種劣質產品勢必會極大影響農業生產,損害農民利益。生產這樣低劣產品,是生產者惟利是圖,使用低劣原材料、粗制濫造而成。
有6批次產品的磷含量低于標準要求。磷是組成核酸和各種磷酸酯的必需元素,在植物體內起生理調節作用,作物缺少磷往往呈現各種癥狀,如葉形變小、顏色變暗綠、葉片變厚等。本次抽查中發現部分企業磷的標示值與實測值相差較大。如廣州市富田寶復合肥有限公司生產的藍寶肥,標示值為7%,而實測值僅為0.02%,這實際上是二元肥,而生產者以此冒充三元肥,欺騙廣大農民。
有12批次產品的氮含量不合格。氮是蛋白質、核酸、酶的組成成分之一,參與植物的新陳代謝,氮元素含量多少直接影響作物的生長發育、產量和品質風味。氮元素是復混肥中含量最高的養分,這次抽查的該項不合格產品中,大多數都低于標準要求50%以上。導致氮含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對原材料的驗收把關不嚴,使用含量達不到標準要求的氮源;生產工藝落后,在生產過程中損失了部分氮元素;企業為了降低成本,偷工減料;貯存、運輸條件不符合有關規定,使部分氮損失。
有24批次產品的總養分不合格。如有一公司生產的50kg/袋復混肥料,該項明示≥45%,實測值僅為9.3%,這種復混肥肥力還不如泥土,是嚴重的坑農害農產品。
為進一步提高對農資專項打假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今年廣東仍把以化肥為主體的農資專項打假作為保護農民根本利益的重點工作來抓。
首先是把“進百村、入百戶、抽百樣”活動貫穿于整個農資專項打假之中。針對發現的問題,按法律法規處罰上限從重處罰,加大化肥整治力度,以確保復混肥產品質量得到有效提高。
其次是由省內10家名優企業向業內發出倡議活動,以誠信經營、嚴格自律為主題,按照國家標準和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的規定,嚴格產品配方和生產管理,未經檢驗合格的產品堅決不出廠;嚴格產品包裝標識,保證標注內容準確;反對弄虛作假,自覺抵制違反公平競爭原則的行為,并向社會公開承諾。
重拳打擊生產假冒偽劣化肥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生產假冒偽劣化肥的造假窩點。
建立化肥生產企業“黑名單”制度。對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認證等質量標志的化肥生產企業,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的化肥生產企業,化肥主要有效成分或總養分含量嚴重低于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化肥生產企業,一律建立“黑名單”,并對情節特別嚴重的企業建議上級主管部門吊銷其生產許可證。
與此同時,質監部門將積極加強與公安、農業、工商、供銷及有關協會的配合聯動,建立聯合執法檢查行動的協調機制。對因不作為、亂作為或整治不力、監管不到位,造成假冒偽劣農資產品坑農害農的,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作者:沈 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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