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中國動漫業·事件
本報記者肖航文/圖
奧特曼品牌真正合法授權在中國境內經營,是在2003年1月1日,廣州市銳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從泰國采耀制作有限公司獲得“奧特曼”五部片集在中國境內獨占性播映權、音
像權和商品化權以及這些權利的轉分權。隨后,廣州市銳視公司向國家版權局等有關主管部門申請了上述片集的獨家使用許可登記備案。
自2004年在國家版權局獲準登記備案起,廣州市銳視公司就從來沒有停止過對“奧特曼”的知識產權的維權訴訟。
然而,今年3月13日,“奧特曼之父”——泰籍華人辛波特,親自來到了中國出庭對簿。他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次出示了1976年3月4日,圓谷皋和辛波特簽署的將《哈努曼和7個奧特曼》、《巨人和詹伯A的故事》、《宇宙英雄奧特曼》、《塞文奧特曼》、《杰克奧特曼》、《艾斯奧特曼》、《泰羅奧特曼》等9部影片在日本以外的著作權無限期劃給了辛波特的合同原件。
庭審直擊:索賠140萬雙方激辯
3月13日上午9時,廣州中院第39法庭開庭審理了此案,記者到庭旁聽。
原告席上坐著第一原告辛波特以及另兩原告:奧特曼在日本國以外的權利人泰國采耀制作有限公司和中國境內享有奧特曼專有使用權的廣州市銳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被告席上坐著四被告:廣州購書中心有限公司為第一被告,上海音像出版社為第二被告,上海圓谷策劃有限公司為第三被告,日本圓谷制作株式會社為第四被告。
辛波特先生等三原告向廣州購書中心有限公司等四被告提出:停止侵權行為,在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索賠由侵權帶來的損失140萬元人民幣等六項訴訟請求。同時,三原告向法庭出示了:泰國和日本兩個國家對此案的判決書,1976年簽訂的奧特曼權屬劃分合同書原件等證據。
四被告對三原告的訴訟請求均不接受。第一被告廣州購書中心有限公司和第二被告上海音像出版社的答辯稱:他們在中國境內銷售《奧特曼》是得到日本圓谷制作株式會社授權的,不屬侵權;圓谷制作株式會社和上海圓谷策劃有限公司,對辛波特提交給法庭的合同的真實性提出質疑。并稱,即使該合同是真的,也是無效的。因為合同是英文版,合同一方的公司名稱翻譯成日文后,不是“圓谷制作株式會社”,而是“圓谷企業株式會社”,盡管圓谷皋是這兩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該合同上圖章和簽名是偽造的。
對于此案在泰國和日本兩個國家法院均判決辛波特勝訴,并確認該合同真實有效。上海圓谷策劃有限公司和日本圓谷制作株式會社一致認為,中國是一個主權國家,其他國家的判決書未經相關機構公證和認定,不應在中國的法院作為證據使用。
目前,此案正在審理之中,法院將擇日宣判。
訴訟不斷:官司難判執行受阻
“這些年,我為奧特曼打官司至少花了500萬。砸鍋賣鐵,我也要打到底。”廣州市銳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總經理、執行董事楊水源,在庭后接受記者采訪時如是說。
他回顧所經歷過的訴訟時說:“這些官司大致分為三種類型:一是我公司訴侵權產品案;二是應對日本圓谷公司的所謂‘署名權’侵權案;三是我公司訴圓谷侵權的確權案。”
據楊水源介紹,其公司訴侵權產品案主要有:2004年4月6日在廣州中院訴廣州星月玩具有限公司,同年8月3日開庭;2004年11月8日在廣州中院訴上海音像公司、佛山天藝音像公司、佛山金碟、廣州圖書儀器公司;2004年11月17日在廣州中院訴北京海豚出版社、廣州南方書業;2004年11月17日在廣州中院訴北京海豚出版社、廣州購書中心;2004年11月24日在廣州中院訴北京海豚出版社、廣東新群書店;2004年11月24日在廣州中院訴上海音像公司、佛山天藝音像公司、廣州友誼商場;2004年11月24日在廣州中院訴上海音像公司、佛山天藝音像公司、天河城商場;2004年11月25日在廣州中院訴廣東吉之島天貿百貨公司,2005年4月25日開庭;2004年12月7日在廣州中院訴廣州百貨商場等12宗維權訴訟。
楊水源說,以上12宗訴訟都是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都沒用宣判。有的開庭至今長達兩年之久,都沒用作出判決。反而其公司訴侵權產品案,在異地審理的均獲勝訴。如2005年1月17日在南京中院訴南京華聯商廈;2005年1月17日在南京中院訴南京大洋百貨公司;2005年7月22日在浙江省金華中院訴義烏國際商貿城C1檔主等,均開庭判廣州市銳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勝訴。
據楊水源介紹,這類侵權產品訴訟困難重重,目前只有3宗已判決,其余開庭后一直未宣判;已判決的三宗訴訟中,訴南京華聯商廈侵權案仍未執行;只有訴南京大洋百貨和義烏商貿城侵權案已執行。訴南京大洋百貨判決結果是:1、被告南京大洋百貨有限公司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銷售“超人泰羅”、“超人之母”、“超人祖非”和“超人之父”玩具的行為。2、被告大洋百貨有限公司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廣州市銳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8000元,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3704.5元,合計人民幣11704.5元。
訴浙江金華義烏商城侵權案判決結果是:1、被告季敏芳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銷售“宇宙英雄奧特曼”超人形象玩具的行為;2、被告季敏芳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廣州市銳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5000元。
拉鋸大戰:銳視與圓谷大斗“法力”
楊水源說,第二類訴訟是該公司應對日本圓谷公司的所謂“署名權”侵權訴訟。2004年11月24日,日本圓谷公司在廣州市中院訴廣州市銳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和廣州市原創玩具公司,2005年1月20日開庭,尚未宣判;2005年8月31日日本圓谷公司在上海中院訴上海康仁樂購商場和廣州銳視公司侵犯其財產權,后日本圓谷公司主動撤訴。
第三類是廣州市銳視公司訴日本圓谷公司侵權的確權案。2005年1月13日,廣州市銳視公司和辛波特先生,泰國采耀公司在廣州中院訴廣州購書中心,上海音像公司,上海圓谷策劃公司,日本圓谷制作株式會社。今年3月13日開庭,尚未宣判。
廣州市銳視公司另有4宗訴侵權產品案,分別是2004年間,該公司訴成都百貨大樓集團有限公司和成都摩爾百盛實業有限公司,后雙方均達成庭外和解。2005年該公司在上海一中院訴上海太平洋百貨有限公司淮海分公司,上海太平洋百貨有限公司,廣州歡樂反斗城玩具有限公司,珠海市詠輝鑒隆實業有限公司,宏毅國際(香港)有限公司等;在上海二中院訴上海寶大祥商場、上海亞太橡膠廠的侵權案。由于這兩案與廣州市銳視公司2005年10月13日在廣州中院立案的確權案有關聯性,故上海一中院和上海二中院分別裁定中止審理。
知識產權保護亟待加強
隨著各動畫片的熱播,根據動畫人物形象開發的相關衍生產品成了市場的銷售熱點的同時,伴隨著的一系列侵權行為也日益猖獗,讓這些以動畫品牌為依托走產業化發展的民營企業蒙受了巨大的損失。
深圳市唐人動畫影業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張新雄介紹說,動漫行業是一個高風險高投入的行業,在我國特定的市場環境下,雖然國家構建了影視動畫片播映體系,擁有了比較廣泛的動畫播出平臺,但因播映權轉讓費過低甚至沒有,動漫制作企業根本無法通過電視播放來回收投資成本或直接獲得利潤。近幾年發展起來的國內動漫制作企業,因為沒有強有力的政策保護和扶持,投巨大開發生產的動畫片前期只能通過音像制品和圖書的出版發行,來回收部分的投資成本,并寄希望授權開發和銷售動畫品牌的相關衍生產品實現盈利。
來自湖南三辰公司的消息稱,該公司創作的科普動畫《藍貓淘氣3000問》,至今已完成5個系列1700多集,目前在700余家電視臺播出。產業化更重要的標志是產業鏈條的延伸。截至目前,掛上“藍貓”頭像的,有圖書、音像、文具、玩具等十幾個行業的6600多種產品。隨著產品的熱銷與知名度的提高,“藍貓”也頻頻遭遇“假貓”,備受侵擾。據初步統計,盜版者所攫取的利潤約為正版經營的9倍。“藍貓”品牌延伸的巨大市場也被侵權者蠶食。據悉,《藍貓三千問》已遭16家盜版,損失過億元。然而,面對如此惡劣的“假勢力”,各家企業高費用消耗的維權手段并沒有取得等同價值的效果,打擊到的一些地方性的違法分子也只受到當地工商局幾百元的小數額罰款。這對于國產動漫產業無疑是沉重的打擊,對于該產業的發展具有嚴重的危害性。
因此,建立起一個完善的、專業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關系著我國動漫產業的健康發展。
(含辛/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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