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撤銷對華彩電反傾銷案價格承諾,恢復征收原反傾銷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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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03日 17:01 商務部網站 | |||||||||
商務部新聞辦公室文章類型:原創內容分類:新聞 2006年3月31日,歐盟部長理事會及歐委會分別發布官方公告,撤銷與我國7家彩電生產企業的價格承諾并同時恢復征收反傾銷稅。歐盟最初于1988年和1992年分別對我國小彩電和大彩電發起反傾銷調查。1998年12月2日,歐盟經復審后對我國輸歐彩電統一征稅44.6%的反傾銷稅,致使一段時期內我國彩電對歐出口基本被封閉。為恢復歐盟市場,在中歐雙方
價格承諾簽訂后不久,由于受彩電成本降低、國際貿易市場變化和歐元升值等因素的影響,這7家企業實際對歐出口彩電遠未達到歐方給予的年配額總量水平,據中方統計,2002年9-12月,這7家企業對歐出口彩電7,279臺,2003年出口76,304臺,2004年出口107,663臺,2005年1-11月只有15,885臺,出口量占年配額總量的比例最高只有13.9%,最低僅為1.7%。因此,簽訂價格承諾的7家企業自愿提出撤銷價格承諾的請求,表示愿意恢復承擔與其他企業相同的稅率。根據歐盟反傾銷法規,價格承諾撤銷后,原參加價格承諾的7家企業將自動恢復征收同其他企業相同的44.6%的反傾銷稅。若歐盟產業不再對此案提出日落復審請求,該措施將于2007年8月29日到期。 中方希望歐盟按照WTO反傾銷規則,公正合理地處理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