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稅改新政是否有違行政程序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01日 10:28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 |||||||||
不過,讓人不解的是,真正需要行政惠及的廣大民眾,卻一次次在這樣的“新政”面前失語。我們不安地看到,對改革者自身有利的政策,說改就改,“一夜飛渡”;而系牽民眾的生活難題,卻一拖再拖。 繼3月22日財政部發布消費稅政策將于4月1日起調整的消息后,財政部和國稅總局23日聯合發文,進一步界定征稅范圍。一夜間,調整涉及的汽車、高檔手表、化妝品等商品,
我很納悶,雖然消費稅調整的意旨很明顯,是用經濟手段來抑制奢侈的“消費病”,以促進環保、節約,調整社會分配,構建社會和諧。但是,消費稅畢竟只具有“調節消費結構”的功能,我們在調動這種功能的過程中,每挪一步都離不開對社會消費的法治環境的全盤考量。如果在一項“功能調節”的新政出來時,影響到法治公平,其負面作用是存在的。 暫且拋開消費新政與稅法和個人所得稅法中部分內涵的糾葛不談,單是消費稅從胎動到誕生的方式,就讓人質疑。按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許可法》第5條和第46條規定,行政機關出臺這樣的政策,顯然有跨越“障礙”的痕跡。因為“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行政機關應向社會公告,并舉行聽證”。 印象中,12年來,消費稅要調整的權威信息傳入我們耳中最多也不過幾個月,公眾并沒有得到有關消費稅新政的詳細信息。新政是否閉門造車,與現行稅法有無抵觸,需要什么樣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與之配套,為何要征消費稅,其稅目如何確定,等等,這里面每一個信息都與百姓生活攸關,咋就不問計于民、聽證于民呢? 其實,有收稅大權者冷冰冰拋出一個消費稅新政并不為怪,因為這樣的行政景況已不鮮見。不過,讓人不解的是,真正需要行政惠及的廣大民眾,卻一次次在這樣的“新政”面前失語。我們不安地看到,對改革者自身有利的政策,說改就改,“一夜飛渡”;而系牽民眾的生活難題,卻一拖再拖。 高消費多交稅,這本合理,但真正的高消費者是誰?就拿豪車消費來說,“大排量”多是公車,這從全國一年公車私用費達3000億元便可窺其里。很有必要反思改革是不是脫離了“平民精神”,是不是應更多地傾聽于民。周明華 (Robby/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