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撞]26平方米不能說明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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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4月01日 10:28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 |||||||||
所以,我們不能以人均住宅面積26平方米來斷定全國城市居民的居住條件,并且以此為據作為城市房地產發展的思路或決策。否則,處于弱勢群體的普通市民能有房住、住得起房就更加困難。在網上看到了一個專家的闊論,說我國人均住宅面積水平較高,已經超過了香港和日本。香港城市居民住房面積只有7.1平方米,日本只有15.8平方米,而我國的人均住宅面積達到26平方米。所以我國的房地產發展思路應從“人人擁有”轉變為“人人享有”,從強調人均住房面積轉到人均住房總量,強調住宅的功能質量,讓擁有住房的老百姓真正“
專家的數據自然是權威的,專家的建議也可謂正確。不過,生活中的百姓對專家的闊論無異于是“天方夜譚”。人均只是數學計算上的理論數,只有在所有成員間實際的占有量相接近的條件下,人均量才能比較真實地反映客觀事實。否則,人均數離客觀事實相距甚遠,它是對客觀事實失真和歪曲的反映。因此“人均”雖然很美,但是實際上往往不是人均的所有成員都有份,都達到了那個“人均”出來的水平。 現在盡管城市居民的住房條件得到了較大的改善,但是遠遠沒有做到“居者有其屋”。無論首都北京,還是邊遠的西部城市,經濟適用房一直是普通市民的首選。說句大實話,人均住宅面積26平方米,只能掩蓋了當前城市居民住房的“貧富”懸殊。所以,我們不能以人均住宅面積26平方米來斷定全國城市居民的居住條件,并且以此為據作為城市房地產發展的思路或決策。否則,處于弱勢群體的普通市民能有房住、住得起房就更加困難。 當然,專家建議的目的和愿望是好的,是想進一步改善城市居民的住房條件,提高城市居民的住房質量。然而,再好的目的和愿望必須從實際情況出發,從現階段的居民住房現實出發,從我國的國情出發,逐步地去實現。提高城市居民的住房質量得遵循客觀規律,循序漸進,首先是實現“居者有其屋”的目標。只有實現了這個目標才能再去提高居住的質量。可以說在現階段重點的任務依然是讓城市居民都有房住,而不是提高居民的居住質量。當然,發達城市則另當別論。匡生元 (Robby/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