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局公布幾大典型不正當競爭案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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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31日 02:24 海峽都市報 | |||||||||
N本報記者 朱麗萍 通訊員 郭超云 本報訊 日前,省工商局在福建紅盾網上公布了2005年我省查處的幾大典型不正當競爭案例。
案例一: 趁職便盜商業秘密 2005年4月,福州市鼓樓區工商局接到福州瑞騰達電子信息有限公司(下稱瑞騰達公司)的投訴:沈某原為該公司員工,在瑞騰達公司工作期間負責使用和保管公司的海外客戶資料。根據公司的保密制度及他與公司簽訂的保密合同,這些客戶資料屬商業機密。 但沈某利用職權之便,私下與資料中的五家境外客戶發生電腦還原卡的貿易往來,經營額折合人民幣約255251元,給公司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處罰:沈某已構成侵犯商業機密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工商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5萬元。 案例二: 侵犯注冊商標權 2005年1月,泉州市洛江區工商局接舉報后,對泉州洛江新華衛生用品有限公司進行立案調查,發現該公司2005年1月6日成立后即開始生產11種品牌的婦用衛生巾,其中“陽光護士”、“現代美”兩款產品的名稱與他人注冊的使用商品相同,侵犯了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 處罰:工商部門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行為,沒收、銷毀侵權產品,并處1000元的罰款。 案例三: 誘使顧客兌換會員卡 2005年5月,龍巖市新羅區工商局接到投訴,龍巖市新羅區紫金醫藥健康商場于2005年4月30日開始,在其商場搞“五一”大放價、降價、贈送、優惠大酬賓活動,活動內容包括“憑任何醫藥超市的會員卡可免費兌換紫金會員卡一張,并贈送生金源一袋”。 處罰:紫金醫藥健康商場的行為,屬用不正當手段阻礙他人與競爭對手建立正常的交易關系,因此被處1萬元罰款。 案例四: 公交車擅自提價 2005年6月,寧德市工商局接到投訴,福鼎市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對從福鼎至點頭、福鼎至柘榮的車費亂漲價。在未經市物價局批準的情況下,對乘坐超過3站(含3站)的消費者,采取補票或強制下車等辦法,擅自提高一些公交線路的公交車收費標準。 處罰:當事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和《關于禁止公用企業限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的規定,依法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被處罰款10萬元。 案例五: 導游暗收回扣 廈門市秦俑藝術展覽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1日起,在思明區鼓浪嶼三明路1-1號銷售秦俑展覽門票時,在賬外暗中給予導游回扣。門票票面金額為15元/人,導游帶游客買票后,公司直接給導游每張門票5元的現金回扣。該回扣沒有入賬,也沒有形成書面協議。 處罰:工商部門認為,該公司違反了《廈門市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為此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本文有刪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