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林涉案被拘 15億元問題貸款沒完沒了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30日 21:54 中華工商時報 | |||||||||
記者 胡嘉莉 30日深圳報道 深發展前董事長周林涉案“15億元問題貸款”日前在深圳被正式刑拘,再度將深發展推到風口浪尖上,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 本報記者今天下午3點去深發展求證周林被拘一事,深發展有負責人表示,3月28日已
深發展表示,周林于2004年12月離任,不再擔任該行董事長職務,不再參與銀行管理,2006年1月被免去黨委書記職務;同案中的其余人員已于2005年離職。深發展將積極協助、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工作。深發展目前的一切運營管理工作正常、有序進行。深發展強調,上述4人被刑事拘留,不會對深發展當前運營產生任何影響。 深發展自2004年12月引進戰略投資者之后,組建了全新的管理團隊,致力于全面改革,積極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全力拓展市場,不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在一系列業務領域取得了明顯成績。 深發展秉持“專業、誠信、服務、效率”理念,將持續關注為客戶提供高效優質服務,持續關注管理架構、業務流程的優化和提升,并期待為股東創造最大回報,為社會經濟做出持續貢獻。 有業界人士透露,深發展“15億元問題貸款”經數十家媒體長達兩年時間的追蹤報道后,已引起中央有關部門和中紀委高度關注。周林涉嫌違法放貸是遲早都要出的事。 事實上,2006年1月5日就傳出深發展前董事長周林涉案“15億元問題貸款”在北京被捕。當時,深發展還發表聲明說,消息失實。深發展還稱,該行于2005年11月7日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撤銷北京東華廣場置業有限公司向北京城建東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轉讓東直門項目土地使用權資格的行為。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于2005年11月10日正式立案。 據了解,這15億元問題貸款,是深發展總行于2003年7月至10月間,貸給首創網絡有限公司和中財國企投資有限公司的,并通過北京、天津、海口三家分行出賬。隨后,貸款發放后大部分貸款被挪用于北京東直門交通樞紐項目。 據深發展內部人士透露,2004年年底,深發展外資股東入股后,新管理層在檢查資產質量的過程中,發現這幾筆貸款有發放不合內部管理程序和借款人使用貸款違規的嫌疑,并于2004年11月向司法機關報案,并獲立案。 至此,深發展一筆達15億元的違規貸款浮出水面。該人士稱,15億貸款今后能否如數收回的關鍵,取決于法律訴訟的具體結果。 據了解,深發展與北大青鳥間涉及該筆貸款的糾紛原定于3月28日首次開庭,但也因故臨時推遲。深發展今日表示,原因是對方要求更換律師,推遲到4月中旬開庭。 近幾年來,深發展在信息披露方面并不透明,涉嫌隱瞞重大信息讓媒體多次質疑,實在令人遺憾。從2002年6月,新橋已與有關股東簽訂入股協議,深發展非但未及時公告,同年7月31日居然還在發布澄清公告稱,沒有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業界人士稱,深發展信息披露之不完善從此開始。 2003年6月,入股談判破裂后,新橋發表聲明,稱其5月12日收到深發展董事會于1月28日作出的決議,由于該決議未公告,新橋質疑該決議的合法性,并指出該決議內容違反收購協議。深發展董事會理應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則,就該董事會決議在1月28日后的2個工作日內作出及時和完整的公告。直到今天,“1·28”決議的內容到底是什么,公眾仍然無從得知。從新橋的態度來看,顯然知道上市公司的信息未經公告意味著什么。 2004年1月18日,證監會深圳監管局曾向深發展出具過《限期整改通知》,指出該行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問題。深發展曾表示吸取教訓,進一步充分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但2004年4月,深發展公布年報和季報,媒體的評價依然是其信息披露狀況“令人堪憂”,在提高資本充足率、解決不良貸款、盈利能力、引進戰略投資者和配股問題上存在諸多“語焉不詳”之處。當時,深發展負責人就此回應,稱作為上市公司應該發布的公告,公司都已按相關規定予以披露。股權轉讓的事宜是在大股東層面上進行的,有些事情并非公司不愿意說,實非公司力所能及。 深發展的一位老員工稱,周林早年也是解決不良資產的一個鐵腕人物。1997年周就任深發展行長后,針對分行行長貸款審批權限過高、不良率逾30%的現狀,一舉裁撤了半數以上的分行行長。 公開資料顯示,周林畢業于南京航空學院,1983年獲清華大學碩士學位,研究員。1992年7月至1993年9月任深圳市體改委副主任,1993年9月至1997年7月任廣東發展銀行董事、深圳分行行長。1997年7月21日,被深發展董事會聘任為行長。2003年9月29日起擔任深發展董事長。周林在新橋正式入主后已淡出該行的管理,僅任黨委書記一職。2006年春節后有消息稱,周林不再擔任黨委書記一職。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