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商務部就歐盟對中國鞋設限發表聲明
裁決缺乏公正性和合法性
【本報北京3月29日電】2006年3月23日,歐委會正式批準了皮鞋反傾銷案的初裁方案,擬從4月7日起對中國皮鞋征收臨時反傾銷稅。29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崇泉正式全面闡述
了中方立場,他指出歐方對中國企業的市場經濟待遇裁決缺乏公正性和合法性,并且對中國產品采取反傾銷措施也不符合歐盟的利益,存在著五大問題。
以偏概全否決中企市場經濟待遇
崇泉指出,歐方在本案中抽取的13家抽樣企業完全符合歐方關于市場經濟待遇的標準,而歐方卻以種種理由否決了所有抽樣企業的市場經濟待遇。這樣的做法超出了《中國入世議定書》的規定,剝奪了應訴企業的合法權益。崇泉認為,本案中方130多家企業參加應訴,其中90%為未抽樣企業,他們被剝奪了市場經濟待遇而并未得到任何解釋。
全行業征統一反傾銷稅缺乏依據
崇泉表示,歐方未就我企業的分別待遇申請做出審查就直接對我全行業征收統一關稅,明顯違反了歐盟法律規定。崇泉指出,此案涉案皮鞋產品范圍多達33個稅則號,這些產品在檔次、價格、銷售渠道、最終用途等方面存在重大差異,因此不同產品的傾銷幅度及對歐盟產業的影響不可能相同,而歐方不做市場細分就對我全行業征收統一稅,明顯不符合事實。
替代國選巴西不合理
崇泉指出,歐方選擇巴西做替代國是不合理的。中國由于在人力及資源方面的優勢,鞋的制造成本遠遠低于巴西等國家。而歐盟產業在申訴書中以巴西為替代國計算出我皮鞋的傾銷幅度竟然高達400%,這種傾銷幅度完全背離了中國鞋類出口的實際情況,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不可能有這種能力傾銷產品而補助歐盟的消費者和用戶。
歐盟鞋產業結構存隱患
崇泉指出,此案在損害調查方面并不成立。歐盟產業并沒有受到實質損害,中國產品對歐出口也沒有對歐盟產業造成損害。2005年之前,中國鞋對歐出口一直受配額限制,嚴格按照歐方設定的數量和增長率進行。歐盟鞋業目前面臨問題主要在于其未能在十年保護期內進行產業調整,而不能歸咎于中國鞋類進口。
歐盟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原歐盟15國鞋類產業已經在華投資設廠478家,實際外商投資額已達7.37億美元,他們的產品也返銷歐盟。崇泉表示,中國鞋業出口為歐盟進口商和零售商提供了豐厚的利潤,也為歐盟創造了大量的就業機會,并且中國每年自歐盟進口大量制鞋機械和皮革原料,對中國鞋類采取反傾銷措施必然損害歐盟進口商、零售商和相關產業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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