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十一五”政府采購金額將占兩成財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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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9日 08:11 經濟參考報 | |||||||||
本報訊 新出臺的寧夏政府采購“十一五”規劃明確要求,未來5年包括政府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在內,全區實現政府采購金額占財政支出的20%,并達到每年20%的增幅,全區政府集中采購金額占采購總規模的60%,政府工程采購力爭達到政府采購總規模的50%。 據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介紹,“十五”期間是寧夏政府采購工作的萌芽期和成長期,工作重點更多地關注政府采購制度框架本身的構建和宏觀方向的指導。在機構設置上,
寧夏財政廳非常重視政府采購事業的宣傳與培訓工作,5年來針對政府采購監督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采購人、供應商,舉辦各種形式的培訓班達14期之多,培訓人員1200多人次。通過宣傳與培訓,有效地解決了政府采購工作中遇到的難點、疑點問題。 為了培育健康的政府采購市場,自治區“獎罰分明”,對違反政府采購規則的各種行為進行嚴厲處罰,投訴案件的數量正逐年下降,從每年幾十起下降到十幾起。并于2004年對詢價采購、單一來源采購和競爭性談判采購,規定預算金額在50萬以內的項目免收中標服務費;規定招標文件免費發放,有效遏止了亂收費。 寧夏招標局進一步明確,在政府采購“十一五”規劃中,要把公開競爭機制引入政府采購的全過程,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維護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發揮政府采購調控經濟的政策功能,形成行為規范、職能清晰、公開透明、相互制約、運轉協調、廉潔高效的政府采購管理體制;做到政府采購政策、限額標準和采購范圍、采購程序、采購信息、采購紀律和投訴渠道公開,逐步形成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政府采購工作運行機制;要積極擴大采購規模,努力提高政府采購操作質量和采購效率;要重點深化政府公用汽車統一保險和定點加油工作,力爭在全區范圍推廣。 記者:陳曉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