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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藥品及醫療服務價格違法行為趨于隱蔽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7日 19:37 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3月27日電 (記者 劉錚)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7日公布的價格舉報熱點顯示,從2005年舉報情況看,藥品及醫療服務價格違法行為表現形式有所改變,手段更加隱蔽。

  記者從發展改革委了解到,藥品及醫療服務價格違法行為主要表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擴大進銷差率銷售藥品。按有關政策,醫療機構的藥品不得超過規定的最高零售價格或者加價率最高不得超過15%,部分醫療機構的實際加價率超過了15%。

  ——分解項目重復收費。有的

醫院采取多計住院天數,多計一次性材料件數,重復計算診療次數,多計檢查部位等手段重復收費。

  ——擴大范圍收費。有的醫院收取健康咨詢費、建立健康檔案費,對未使用病床的門診輸液者收取床位費等。

  ——小病大治,強制服務強行收費。部分醫院對住院病人血液檢查化驗時,不管是否必要,普遍采取多項檢查,捆綁收費。如“生化全項”、“肝功全項”等。

  ——重復收取一次性材料費。有的醫院在收取手術費后,又重復收取一次性套管針、一次性線圈等材料費。

  2005年,全國價格主管部門共查處藥品及醫療服務價格違法案件6954件,占立案查處的價格違法案件總數的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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