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方正縣建行高息攬儲 15年后拒絕兌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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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7日 05:45 中國青年報 | |||||||||
本報記者 亓樹新 16年前,中國建設銀行黑龍江省方正縣支行推出高利率的“智力投資儲蓄”業務:“利息按三年定期利率加保值貼補率進行計算,進入本金計復利”,即民間所說的“利滾利”。15年到期后,持有該存單的儲戶們陸續到這家銀行的儲蓄網點支取約定的本息時,銀行方面卻以國家利率下調為由拒付“高息”。
“智力投資儲蓄”火爆熱銷 “當時,建設銀行方正縣支行宣傳這種儲蓄的時候聲勢非常大,又是敲鑼又是打鼓又是放鞭炮的,銀行工作人員把宣傳單直往過往行人懷里塞。”儲戶車繼仁描述當時的情景說,許諾的回報率實在是太誘人了! 至今,他還完整地保存當年中國建行方正縣支行1989年8月15日發布的“智力投資儲蓄”宣傳單。上面這樣寫道: 根據上級行指示精神,經人民銀行批準,建設銀行從即日起開辦“智力投資儲蓄”。此種儲蓄設6年、9年、12年、15年四個檔次,最低限額200元起存,利息按三年定期利率加保值貼補率進行計算,進入本金計復利,公式如下:本金[1+(13.14%+13.68)×3]。 銀行在宣傳單上還形象地作了說明:假如存了1000元,按當時的利率和保值貼補率計算,存6年可得本息3256.58元,存9年可得本息5876.82元,存12年可得10605.31元,存15年可得19138.34元。 正是這樣的“高息”宣傳,才打動了方正縣居民車繼仁、婁玉山、王玉、王偉等56人,決定為孩子的明天存上一筆儲蓄,從本來就很拮據的生活費中拿出1000元至數千元,參加了“智力投資儲蓄”。 建設銀行方正縣支行在隨后的《致孩子爸爸媽媽的一封公開信》中稱,該儲蓄自開辦以來,每天投資參儲人員“應接不暇”,還“特此”向關心孩子成長、支援國家建設的爸爸媽媽們表示“衷心謝意”。 “這與當時承諾的利率相差太遠” 2004年10月30日,當車繼仁的女兒車雨繪拿著到期的存單到建設銀行方正縣支行高楞分理處支取15年到期的存款本息時,銀行工作人員的答復使她綻放的笑容凝固了。 車繼仁介紹說:“我當初存了3000元,按照當年建設銀行方正縣支行的存單和宣傳單的約定,這筆存款15年到期應支付本息合計57415.02元,可銀行以利率下調為由只答應支付本息1萬多元。” 接下來,持有“智力投資儲蓄”存單的56名儲戶陸續到建設銀行方正縣支行所屬儲蓄網點兌現到期存款,得到的都是同樣的答復。 今年74歲的王大娘的老伴臥病在床11年,家庭生活十分拮據,直到老伴于2003年過世,王大娘都沒舍得提前支取存1000元的“智力投資儲蓄”。因為在老人家眼里,這1000元錢再等一年就是近兩萬元的“大數”了。王大娘說:“早知道銀行只給2000多元的利息,還不如早點取出來給老伴看病了。” “這與當時承諾的利率相差太遠,還不到他們承諾支付的利息的兩成。”車繼仁說。 待嫁新娘向銀行索要“嫁妝” 在持有“智力投資儲蓄”存單的儲戶中,當年只有11歲的哈爾濱市肖丹丹是年齡最小的一個。 1989年8月,當時在方正縣做生意的哈爾濱市民王淑芝也看到了建設銀行方正縣支行開展的“智力投資儲蓄”宣傳單。看到宣傳單上那些誘人的投資和回報的計算數據,王淑芝心里合計著自己的女兒15年后正是上學和出嫁的年齡,于是她用女兒肖丹丹的名字存了1000元,并將存單小心翼翼地保存起來。 2004年9月,忙著為女兒置辦嫁妝的王淑芝取出了15年前的那張存單。和存單放在一起的還有當時那份銀行宣傳單,王淑芝又仔細看了看上面的數字,“沒錯,有將近兩萬元呢!”可當王淑芝拿著存單來到建設銀行方正縣支行儲蓄網點兌現存款時,銀行以利率下調為由只同意支付她本息稅后合計3810.10元。 “當時的感覺是,銀行把我們欺騙了!”肖丹丹第一個起訴了建設銀行方正縣支行,申請方正縣人民法院責令建設銀行方正縣支行足額兌現15年前的存單。 然而方正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肖丹丹與銀行之間的業務屬于要約,符合《合同法》之規定,合同成立有效。但由于宣傳單上寫明的“利息按三年定期利率加保值貼補率進行計算”,屬于“三年連存保值儲蓄業務”,三年為一個存期。所以按此方法計算應該是本息共3810.10元(稅后)。而銀行方面雖然在宣傳單上假設了預期價值,但那僅僅是按照當時的利率計算的。在肖丹丹存款之后,國家利率已經下調,銀行就只能隨國家的利率支付利息。所以法院駁回了王淑芝母女的訴訟請求。 拿到敗訴的判決書后,王家母女上訴至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車繼仁以肖丹丹代理人的身份參加了二審訴訟。他認為,宣傳單上提到的“利息按三年定期利率加保值貼補率進行計算,進入本金計復利”,其所謂的“三年期”只是一個利息的計算方法,說明整個存款期限的利息是按三年整存的利息計算,并不是像銀行所說的是“三年連存保值儲蓄業務”,即第三年轉存一次。 另外,該項儲蓄存款的種類在存單的名稱中即寫得明明白白——“建設銀行定期整存整取存單”,該存單說明此項儲蓄存款是定期存款,所以它就要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定期存款的法律規定,而銀行單方面將15年期限的定期存款改成3年到期轉存是錯誤的。按照規定,轉存必須由儲戶委托并履行相關的手續,而在15年間,銀行方面并沒有接到過儲戶的委托。 建設銀行方正縣支行行長郭相奎在接受電話采訪時說,現在銀行與儲戶的分歧是在利率的計算上,“最后誰是誰非還要等法院的最終判決。” 日前,肖丹丹的上訴有了結果: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原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審判決,發回重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