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下發《國務院2006年工作要點》
要求年內基本完成股改
本報訊國務院日前向各部委下發了《國務院2006年工作要點》,在對證券工作的具體要求中提出,年內基本完成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
《要點》對2006年證券工作的具體要求是: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加快證券市場基礎性制度建設,依法強化市場監管,著力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繼續搞好證券公司綜合治理,促進市場創新和發展。基本完成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積極穩妥地發展債券市場和期貨市場。
在加快金融體制改革方面,《要點》要求進一步推進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規范公司治理結構,完善內控機制與管理制度。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完善農村信用社體制,推進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改革。推進政策性銀行、郵政儲蓄機構等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改革。深化保險業改革,規范保險市場秩序,完善保險市場體系。加強和改進金融監管。依法嚴厲打擊金融違法犯罪行為,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和安全。研究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等風險補償和市場退出機制。認真做好金融業對外開放的應對工作。
在財政政策方面,《要求》提出要繼續實施穩健的財政政策。適當減少長期建設國債發行規模和財政赤字,增加中央預算內經常性建設投資。長期建設國債資金和預算內投資主要用于農林水利、科教文衛、生態建設、環境保護和西部開發等方面,保證重點續建項目,適當開工建設關系發展全局的重大項目。
尚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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