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部門關注地產暴力 訂合同買房人索賠有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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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4日 13:26 南京報業網-南京日報 | |||||||||
南京房地產市場近年來接二連三地發生的暴力事件,也已引起了房產部門的關注。 在采訪過程中,我市房產部門一位人士就地產暴力事件向記者透露:“目前,我們房產部門正在對南京現行的房地產買賣合同進行修訂,以一方面減少地產暴力事件的發生,另一方面也讓買房人在發生糾紛時,能夠有足夠的證據跟開發商去打官司。”
該人士分析,目前發生的地產暴力事件,從引發的原因來看,常見的主要有兩種類型。一種是由于諸如房屋墻體裂縫、房頂漏水等“小毛病”引起的。這些問題,雖然不一定對房屋安全構成威脅,卻影響買房人將來的居住。另一種是由于開發商的承諾沒有兌現,在購房人與之交涉時,開發商既不積極面對、又不妥善解決導致的。 “相對于開發商來說,買房人是弱勢群體。因為買房人不可能了解所有與房地產有關的政策規定,也不可能精通建筑技術方面的知識。”這位人士說。因此,對于一些開發商不兌現承諾,又往往會誤導購房人,甚至跟購房人簽訂“霸王條款”的痼疾,我市房產部門正在修訂現行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其中包括把涉及商品房的所有相關規定一一寫進合同,開發過程中每一個環節可能出現的情況全部列舉出來,并給予提示,供購房人在與開發商簽約時選擇。 他還舉例說,比如將提醒購房人在簽約前,查驗房產管理部門核發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凡土地設定抵押的,許可證上備注欄內均加以備注;若是在建工程被抵押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上也會加蓋抵押章。如果土地已被抵押的房屋,則會在合同中提醒購房人,要求開發商將土地抵押權利瑕疵在合同中注明,并在合同簽訂后五日內(最長不得超過三十日),敦促開發商按期辦理登記備案手續,防止開發商在將土地抵押轉成在建工程抵押時將已售的房屋作為在建工程進行抵押。 而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要求開發商把向買房人作出的承諾,在合同上變成“白紙黑字”,而不是查無實據的口頭承諾。這樣,開發商就不能像以往那樣,在賣房子的時候信口開河了,也可能最大限度地防止開發商誤導買房人;即使在違背承諾的情況下,買房人也可以拿著清清楚楚的合同跟開發商打官司了。 侯錦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