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超先誓言將產權保衛戰進行到底
日前,一篇名為“湖北襄樊三九釀酒廠是‘諸葛亮’正源”的文字廣告充斥各大報端,并宣布六家諸葛釀已結成聯盟,將共同對付江口醇。一直吸引人們眼球的酒業“諸葛”大戰隨之升級。此前已經三緘其口的江口醇諸葛釀董事長張超先,不得不現身成都春季糖酒會,向參加“江口醇維權說明會”的新聞記者道出紛爭背后的事實真相。
江口醇被圍攻的事件發生在其訴四川千年酒業官司一審判決勝訴、靜待廣東省高院判決之時,確實有些意味深長和充滿戲劇性,同時也令該官司的終審判決充滿了懸念。
眾“諸葛”:5年內趕走江口醇
前不久,湖北襄樊三九酒廠在廣州各大媒體刊登的廣告軟文中宣稱自己才是真正的“諸葛釀”,將矛頭直指江口醇。湖北襄樊三九酒廠此時跳出來證明自己的正宗諸葛釀地位是何用意?6家諸葛釀結成聯盟又將如何向江口醇開刀?
記者進行了一番調查。有清楚內幕的業內人士對記者稱,6家進入廣東市場的“諸葛釀”酒生產商在2005年11月前后召開了幾次會議,達成了結成聯盟的協議,制定了詳細的“圍剿計劃”,選出了聯盟的秘書長,并由6家企業不同數量地出資,準備調動150多萬元資金作為活動費用,擬于3-5年內將江口醇諸葛釀擠出廣東市場。
張超先:“諸葛同盟”只是鬧劇
在成都春糖會的“江口醇維權說明會”上,有記者問及江口醇如何應對“眾諸葛結盟”一事?剛被評為四川省十大杰出青年的江口醇酒業集團公司董事長張超先正色說:“他們的結盟只可能是以鬧劇開始,并以鬧劇結束。”
張超先稱,我們可以蔑視他們這種行為,他們在市場上競爭不過江口醇,就在知識產權方面玩些小動作,我們將奉陪到底。他們就算贏了官司,但市場在哪里?酒的質量如何保證?消費者如何認同?以前市場上不是有十幾家諸葛釀嗎?現在已經淘汰得只剩下幾家了。而且湛江中院判決后,雜牌諸葛釀遭遇到了退貨寒潮。這都是市場的自然淘汰。
張超先說:“我們早在1999年就推出了形狀設計獨特,最具個性的‘諸葛釀’產品包裝。為什么聲稱自己有什么商標的后來者卻要完全抄襲我們的外形設計?外觀是一個產品的重要靈魂,連這都要抄別人的,何談做品牌!對于這個聯盟,我送他們三個字:紙老虎。同時送他們一句話:一個企業如果不能超越自己,就無法超越別人。”
雖然“諸葛”戰火漫延多年,但作為首創“諸葛釀”品牌、市場占有率絕對領先的江口醇,張超先稱企業有最飽滿的應戰信心:“只要國家工商部門一日未把我們擋在門外,我們就要戰斗到底!”
江口醇:不準備應戰三九
而此前,就在江口醇酒業與千年酒業的知識產權官司正打得不可開交的時候,2005年6月25日,湖北襄樊三九釀酒廠和山東諸葛亮家酒業有限公司簽定了商標使用合同,除注冊人外,是唯一可以依法自主使用“諸葛亮家”商標的企業。
前不久,在瀘州千年酒業一審敗給了江口醇之后,湖北襄樊三九釀酒廠負責人望得鋮更是高調宣稱,湖北襄樊三九釀酒廠所租用的“諸葛亮家”品牌注冊時間比1999年更早,可以以此確定“諸葛釀演義”正宗的品牌地位,正式向江口醇下達了戰書。
業內人士分析說,如果廣東省終審判決江口醇勝訴,則意味著樹立了江口醇諸葛釀的法律地位,其他諸葛釀則可能被一個個收拾。因此,湛江中院的一審勝訴引起了其他“諸葛”的恐慌,于是他們抱團圍攻江口釀,希望置江口醇于死地。
也有人說,湖北襄樊三九酒廠不過是借機炒作,想借與江口醇的口水戰擴大知名度。對于“諸葛亮家”與“諸葛釀”孰為正宗的問題,江口醇的掌舵人張超先頗不以為然,認為“諸葛釀”與“諸葛亮家”兩品牌的差異性太大,未能對江口醇的“諸葛釀”商標使用權造成太大威脅,因此并不準備應戰。
平昌縣政府:諸葛釀確為江口釀原創
諸葛釀大戰引起了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視。在江口醇維權說明會上,四川省平昌縣政府發來“致新聞媒體函”,稱“諸葛釀酒確確實實屬我縣江口醇酒業集團公司首先開發,首先進入廣東市場,并經過多年的努力已暢銷南粵大地”。
張超先介紹說,江口醇酒業從清朝發端,已有300年的白酒生產歷史,最近10年更是創造了連續增長的奇跡。每年為國家創造稅收1億多元。1999年公司開發出新的白酒品牌“江口醇諸葛釀”,此后一年間,經過過硬的生產質量、非常到位的銷售與廣告營銷,包裝設計獨特,江口醇“諸葛釀”在競爭激烈的廣東白酒業開始以黑馬的姿態勝出。當時累計銷售近10萬瓶,廣告費用超過10萬元。至2002年底累計銷售超過500萬瓶,廣告費用超過百萬。經過2年多的市場打拼,江口醇“諸葛釀”酒在2003年初,獲得四川省政府頒發的“四川省名牌產品稱號”等多個獎項,并被四川省工商局認定為知名商品,其名稱為特有名稱。當年,江口醇“諸葛釀”酒累計銷售超過一千萬瓶,銷售額過億元。
張超先動情地說,“作為一個國有企業轉制的老企業,我們創新‘諸葛釀’品牌,向市場邁出這一步,確實不容易。對品牌長達7年的經營,就好比嘔心瀝血帶大一個孩子。看到孩子日漸長大,絕不希望一朝為外人所奪。如果真的官司失敗,公司1700多員工從感情上是無論如何都接受不了的。我們手拉手跳江的可能都有。”
專家:江口醇可享先權保護
經過此前幾年的商標大戰,各方均未有法律認定。湛江中院對瀘州千年的判決,是首次權威部門的說法。江口醇與瀘州千年酒業的戰事比分暫時停留在1∶0。而接下來廣東省高院的判決,張超先坦言可以接受兩種結果。一種是1∶0,江口醇以商標最先使用者的身份戰勝瀘州千年酒業;一種是1∶1,江口醇與瀘州千年在“諸葛釀”的商標上受同樣的法律保護。“諸葛釀”商標,由江口醇在7年前率先使用;而與“諸葛釀”相似的“諸葛亮”商標,則由瀘州千年在6年前注冊。這兩家各持己見,孰對孰錯?
中國社科院知識產權中心副主任、教授李順德支持的觀點是:“作為商標,一般來說,對于注冊商標可能保護得更加完善一些,保護的權利更多一些,但未注冊的商標并不是沒有保護。在巴黎公約里,對商號的保護也不是以注冊為前提。”李順德還認為,對于各類商業標記的保護,所謂強弱之分,主要取決于某一個具體的商業標記自身的顯著性,顯著性強,保護得更強一些,它自身的顯著性比較弱,對它的保護可能范圍就會少一些。
暨南大學知識產權常務副院長、教授徐瑄則坦言,當知名商品名稱與注冊商標權發生沖突時,目前我國知識產權的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如何解決。不過,徐瑄說原始的判斷辦法可以從先權來考慮。“看是商品名稱使用在先還是商標權在先。”據張超先稱,由于江口醇早在1999年就開始生產“諸葛釀”酒的產品,而瀘州千年酒業在2002年才將“諸葛亮”商標注冊,由此可見,江口醇還是占先權的優勢。徐瑄還指出,從“諸葛亮”這個注冊商標來看,由于諸葛亮本身是一個歷史名人,不具有后天獨創性,所以顯著性也差,也是難以阻止別人將“諸葛”、“諸葛亮”等用于商品名稱上。“知名商品名稱與注冊商標的沖突與保護問題,看誰存在惡意侵權的行為。”華南理工大學知識產權研究所所長、教授關永紅表示,惡意侵權和侵權行為的判斷,要看是誰在積極追求把兩個不同的商品混淆起來,造成商品的區分度的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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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釀大戰的來由
雖然江口醇諸葛釀市場發展勢如破竹,但江口醇卻為其“諸葛釀”商標注冊遭遇重重困難。張超先稱,江口醇當時連續兩次向國家商標總局申報,都因種種問題未能如愿。
就在江口釀“諸葛釀”在市場上一往直前的同時,巨大的市場空間也吸引了一大批投機者。2002年6月,瀘州千年酒業公司購買了武漢同和公司的“諸葛亮”商標。而2002年7月22日,瀘州千年酒業又申請“諸葛釀”商標,并于2003年8月1日成立四川諸葛釀酒有限公司生產“諸葛釀”酒。并于2004年2月,開始生產銷售“諸葛亮”商標的酒。2004年,江口醇“諸葛釀”酒再次被核準為“四川省名牌產品”。
雖然“諸葛釀”未能名正言順成為注冊商標,但江口醇手中也有四川省工商局所認定的“特有名稱”這把尚方寶劍。
2004年1月28日。瀘州千年酒業申請的“諸葛釀”商標初審公告時,江口醇以瀘州千年酒業公司是惡意搶注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名稱為由,在三個月的公告期內,提出了商標異議。現該案仍在審理當中。
2004年9月,瀘州千年酒業公司、四川諸葛釀酒有限公司、四川諸葛亮酒業有限公司聯合在湖南長沙中院起訴江口醇,認為其將與“諸葛亮”商標近似的“諸葛釀”作為商品名稱標識使用,侵犯了其商標專用權。
其后,江口醇提出反訴,認為三被告除將“諸葛亮”作為商標使用外,還同時將其作為商品名稱使用,侵犯了江口醇“諸葛釀”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稱權,是不正當競爭行為。并同時以“諸葛亮”商標的注冊及轉讓為惡意為由,提出了商標爭議。
2004年11月,江口醇在廣東湛江中院,以瀘州千年酒業及四川諸葛釀酒有限公司的“優雅/諸葛亮”商標“諸葛釀”酒侵犯了江口醇“諸葛釀”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稱權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提起訴訟。今年1月,湛江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了江口醇的“仙樂諸葛”商標“諸葛釀”酒是知名商品,其酒名“諸葛釀”是特有名稱。而被告瀘州千年酒業將“諸葛釀”作為酒名使用的行為,侵犯了江口醇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稱權,構成不正當競爭。并判令其停止生產銷售及賠償30萬元。
最近,瀘州千年酒業及四川諸葛釀酒有限公司不服判決,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現在審理當中。
(紫/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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