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東盟會展業國際合作理事會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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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3日 14:07 新浪財經 | |||||||||
2006年4 月 12 日 ,由商務部外貿發展事務局、中國貿促會展覽管理辦公室、中國-東盟博覽會秘書處、南寧市人民政府、中國會展雜志社五家單位聯合主辦,新加坡會議及展覽行業協會、泰國貿易展覽協會、印度尼西亞展覽企業協會、馬來西亞會議展覽業協會、菲律賓展覽業協會等東盟國家行業組織及中國展覽館協會、香港展覽會議業協會、廣州會議展覽業協會等國內機構共同協辦的首屆中國-東盟會展業國際合作高峰會(CAESIC)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西壯族自治區首府南寧市舉辦。
會議期間,有關各方針對成立中國-東盟會展業國際合作理事會事宜進行了討論,高峰會組委會在中國會展雜志社提交的《中國-東盟會展業國際合作理事會章程(初稿)》基礎上,結合與會代表(發起單位)討論意見,最終確定本章程(草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名稱 本組織的名稱為“中國-東盟會展業國際合作理事會”(以下簡稱“理事會”) ( 英文名稱為 China-ASEAN Expo Consultative Committee for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縮寫CAECCIC) 。 第二條、性質 理事會為非官方、非營利性、定期、定址的區域國際組織。 第三條、宗旨 1 、加強中國-東盟地區展覽行業組織、展覽企業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推動區域內會展行業發展,服務于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建設,促進本地區貿易增長; 2 、為政府、企業及專家學者等提供一個共商本地區會展業發展的高層對話平臺; 3 、通過理事會建立的工作網絡,為會員與會員之間、會員與非會員之間日益擴大的會展項目合作提供服務。 第四條、法律管轄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尊重當地的社會道德習俗。 第五條、會址 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首府南寧市為理事會總部所在地 理事會的注冊地址為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民族大道延長線106號 理事會秘書處設在中國會展雜志社,秘書處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三元橋時間國際大廈5F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業務范圍: 1、每年春季召開中國-東盟會展業國際合作高峰會(以下簡稱高峰會),邀請本地區及其他相關地區機構代表出席,就本地區會展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討,并為代表搭建面對面項目合作與交流的平臺; 2、在高峰會同期,舉辦中國-東盟會展業國際合作理事會年會和執委會會議; 2、以理事會名義獨立或合作開展會議展覽、信息交流、參觀考察、經濟評估、教育培訓等各類活動; 3、跟蹤本地區會展業發展趨勢和動向,搜集和發布相關信息,為會展機構提供項目合作機會; 4、通過理事會建立的工作網絡,增進區域內外會展企業間聯系; 5、在《中國會展》雜志開辟專欄,及時刊登中國-東盟會展業合作動態;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會員類別 1 、理事會會員包括正式會員和非正式會員;發起會員、榮譽會員、鉆石會員為正式會員,普通會員為非正式會員。 2 、發起會員: a、高峰會主辦單位、海外合作單位、協辦單位、承辦單位、贊助單位派出的代表(每個單位1~2名),總數30人以內; b、首屆中國-東盟會展業國際合作高峰會組委會特邀的本地區重要展覽項目組織者,總數30人以內; 3 、榮譽會員:指為理事會及高峰會的創辦和發展作出重要貢獻的個人;榮譽會員不超過6 名; 4 、鉆石會員:對理事會及高峰會給予實質性支持和貢獻的企業、組織; 5 、普通會員:指以出席、觀摩高峰會及理事會相關會議活動為目的,并開展相關商務活動的個人、企業和組織。 第八條 會員條件 1 、有加入理事會的意愿; 2 、同意遵守理事會章程; 3 、在會展業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4 、愿意履行理事會會員義務。 第九條 加入 申請人按照理事會規定的程序 , 提交書面申請,由理事會秘書處審核批準。 第十條 會員權利 (一)正式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1 、理事會年會發言權、表決權以及理事會執委會委員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 、對理事會年會及高峰會議題的建議權; 3 、參加理事會年會及以會員價格參加高峰會; 4 、與政府官員、業界名人及學術領袖優先進行直接交流; 5 、獲得理事會提供的項目合作信息; 6 、通過理事會建立的工作網絡尋求商機; 7 、委托理事會就其所關心的問題舉辦專題研討會; 8、委托理事會就其商業拓展計劃進行市場調研與分析; 9、委托理事會推薦或培訓人才; 10、優先享有理事會舉辦各類活動的承辦權或贊助權; 11、優先在理事會及高峰會網站顯著位置發布項目合作信息 12、經授權享有“中國-東盟會展業國際合作理事會會員”的冠名權; 但如享受7至9條的權利,理事會將收取適當費用。 (二)普通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1 、出席理事會年會及以會員價格參加高峰會; 2 、獲得理事會提供的項目合作信息; 3 、通過理事會建立的工作網絡尋求商機; 4 、優先參加理事會舉辦的有關商務活動; 5、優先在理事會及高峰會網站發布項目合作信息 第十一條 會員義務 會員義務包括: 1 、遵守并執行理事會決議; 2 、遵守理事會章程及有關規定; 3 、按時參加理事會年會、高峰會及其他相關活動; 4 、保護理事會合法利益; 5 、依據理事會有關規定交納會員費; 6 、向理事會提供真實可靠的資料與信息; 7 、理事會規定的其它相關義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 1、會員有權利退會; 2、會員決定退出理事會時,應提前 1個月書面通知理事會秘書處。一旦接到秘書處書面確認,其會員資格即被視為終止。 3、會員退會后,理事會將按以下規定退還會員所交納的費用: a、一旦接到會員確認通知,會員費中 30% 將不再退還; b、剩余的 70% 會員費將按照會員入會時間的長短退費。若會員在入會后第一年退會,剩下 70% 會費將全額退還。從第二年開始,每年依次扣減1/4。 第十三條 會員資格終止 任何會員有違法行為、或與理事會失去聯系兩年以上,秘書處報經理事會同意有權終止其會員資格,但應事前通知該會員,該會員有權要求舉行聽證會。 第四章 組織機構與官員任免 第十四條 組織機構 理事會主要組織機構如下 : 1 、理事會會員大會 2 、理事會執委會 3 、秘書處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 (一)、會員大會為理事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每年舉行一次。會員大會由理事會秘書處負責籌備,有關會議事宜應提前通知所有會員。 (二)、因不可抗力未能將召開會議的通知送達某一或某些會員的,或某一或某些會員因故未能參加會員大會,在符合法定人數的情況下,不影響會員大會的進程。 (三)、會員大會的權力: 1 、審議通過理事會章程或章程修改議案; 2 、選舉理事會執委會成員; 3 、通過由秘書處提交并經執委會審議的年度工作報告和年度預算; 4 、討論會議議程中規定的其它事項; (四)、會員大會決議由參加大會的全體正式會員簡單多數通過。 (五)、會員大會主席由理事長擔任。如果理事長不能出席,應委托副理事長或一位其他理事代替其行使職責。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法定人數及投票 出席會員大會的法定人數為全體正式會員人數的三分之一。 所有正式會員在會員大會或會員大會特別會議上均有投票權。投票采取舉手表決的方式,或經至少三名正式會員或一名執委會成員的要求采取不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根據會員大會所制訂的有關規則,允許會員指定代表進行投票。 第十七條 會員大會特別會議 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執委會有權根據四分之一以上正式會員的書面提議,召開會員大會特別會議,討論不能延至下屆會員大會處理的有關緊急事項。 第十八條 論壇執委會 1 、執委會為會員大會的最高執行機構,向會員大會負責; 2 、執委會委員由論壇正式會員在會員大會上以簡單多數通過方式產生 3 、執委會每年舉行一次會議,與會員大會同期在理事會總部所在地舉行。 4 、經三名以上執委會委員提議,多數執委同意,理事長可召開執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九條 執委會組成 理事會執委會由9名執委組成,第一屆執委會的任期為 5 年,此后的執委會每屆任期 3 年。 1 、6名執委從發起會員和鉆石會員中產生,可連選連任; 2 、1名執委從榮譽會員中產生,可連選連任; 3 、理事會秘書長和來自東道地的代表為執委會當然委員; 4 、不得有4位以上執委來自同一國家或經濟體。 執委會委員人數經會員大會批準后可進行增減。 第二十條 理事長和副理事長 1、理事會設理事長和副理事長; 2、理事長由出席執委會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執委選舉通過產生,候選人的產生,要注意地理區域均衡的原則; 3、副理事長由東道地南寧市代表擔任; 4 、第一屆理事長及副理事長任期為五年,可連選連任,以后的理事會任期為 3 年; 5 、如若理事長因故無法擔任其職務,副理事長應擔任代理理事長,直至下一次執委會會議;該會議選舉出的理事長之任期應為前任理事長余下之任期。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執委會的職責 執委會的職責包括: 1 、對整個理事會的活動監督和管理; 2 、審議由秘書處向會員大會提交的理事會年度工作報告和年度預算; 3 、任命理事會秘書長和副秘書長; 4 、審議理事會章程修改議案; 5 、批準理事會重大的規章制度; 6 、決定會員大會的召開,并審議通過會員大會議程; 7 、會員大會授權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二條 執委會決議的產生 除本章程和有關規則另有規定外,執委會決議由出席執委會會議的全體執委以簡單多數通過并生效。每位執委有一個投票權。 執委會也可采取非會議形式對論壇重大問題或緊急事項做出決議。 第二十三條 理事長職責 理事長職責應為: 1 、主持執委會會議和會員大會; 2 、監督有助于實現理事會宗旨、促進理事會利益的中、長期計劃和項目的制定; 3 、經執委會授權,可代表理事會簽署非協議性的、非約束性的和非行政性的往來文書和函件; 4 、向會員大會報告執委會的工作; 5 、行使執委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四條 副理事長職責 1、協助理事長行使職責; 2、在理事長不能履行其職責時,代為行使理事長職責; 3、行使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五條 秘書處 秘書處為理事會常設執行機構,其職責如下: 1 、負責理事會所有會議的籌備; 2 、執行會員大會和執委會的決議; 3 、準備理事會年度工作報告和年度預算,提交執委會審議; 4 、負責理事會資金籌措和運作; 5 、負責起草或修改理事會的規章制度,并報執委會批準; 6 、負責會員入會、退會、日常聯絡等相關服務; 7、負責會員之間項目合作的信息傳遞與撮合; 8 、負責執委會委托的其它事務; 9、協助理事長履行其職責。 第二十六條 秘書長 秘書長為理事會的首席執行官并領導秘書處,任期五年,經理事會批準可延任。其職責如下: 1 、負責理事會的日常事務,對外代表理事會; 2 、負責主持除理事會會員大會及執委會會議之外的論壇所有會議; 3 、執行執委會批準的規章制度; 4 、聘用、提拔及解聘秘書處職員; 5 、提出調整秘書處職能部門或理事會辦事處的議案,報執委會審議批準; 6 、負責執行執委會委托或授權的其它事務。 第二十七條 副秘書長 經執委會決定,理事會設副秘書長若干名。副秘書長可由秘書長提名,并由執委會任免。如其他執委提名副秘書長,在提交執委會批準之前,應得到秘書長同意。副秘書長任期五年,經執委會批準可延任。 副秘書長職責如下: 1 、協助秘書長處理有關日常事務; 2 、在秘書長無法履行其職責時,代為行使秘書長職責; 3 、受秘書長委托或授權處理其它事務。 第二十八條 秘書長、副秘書長職務終止 秘書長和副秘書長在下列情況下終止職務: 1 、提前三個月向理事長提出書面辭呈; 2 、執委會會議三分之二以上執委通過免職決議,在此情況下,其有權要求舉行聽證會; 3 、無法履行其職務; 4 、受到刑事處分。 第五章 資產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九條 論壇經費來源 1 、會員費; 2 、捐款; 3、政府資助; 4 、在論壇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5、論壇資金的利息; 6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 經費的使用 論壇所有的經費應用于實現論壇宗旨,且在本章程及其相關細則規定的范圍內使用。 第三十一條 財務管理 遵守國際公認的會計準則及東道國財務法規,確保所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和完整。 每年應由具有國際認證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論壇的帳目進行審計。 論壇正式職員保險、福利及其它待遇,可參照東道國相關行政法規。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二條 章程修改程序 1、章程修正案應由秘書處提交給執委會審議,并由會員大會批準; 2、章程修正案在會員大會通過后生效。 第七章 理事會解散 第三十三條 解散程序 理事會的解散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 、理事會解散議案在經執委會審議后,提交論壇會員大會; 2 、會員大會根據上述議案,做出解散理事會的決議; 3 、解散理事會的決議須通知東道國注冊機關。 理事會在解散之前,應根據國際慣例和東道國法律法規設立清算委員會,對論壇資產及債務進行清理。 理事會資產在償付債務和退還會員費后,如有剩余,則應在注冊機關的監督下,捐予或用于發展與本論壇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章程細則 本章程未盡事宜在相關細則中加以規定;該細則經執委會批準后生效。 第三十五條 語言 本理事會的正式語言為中文和英文。 第三十六條 解釋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理事會執委會。 第三十七條 生效 本章程自2007年 4月12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西壯族自治區首府南寧市召開的論壇會員大會上通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