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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3月開始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3日 08:23 經濟參考報

  本報訊 財政部前不久公布了《關于認真做好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從2006年3月開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級財政部門不得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依法進入本地區或者某些行業政府采購市場附加資格認定條件。甲級資格認定工作的具體程序和要求按“申請甲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具體程序說明”執行。乙級資格認定參照財政部“申請甲級政府采購代理
機構資格具體程序說明”辦理。各省級財政部門協助財政部負責對京外申請甲級資格的機構是否具有固定營業場所進行審核,并出具審核意見。

  《通知》規定,總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相同時,只能由其中一個法人公司提出甲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申請;總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同時,可以分別提出甲級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申請。申請人申請資格認定時,暫無法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包括國稅和地稅)原件的,可以提供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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