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要避免走入納稅觀念誤區(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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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21日 10:29 金羊網-民營經濟報 | |||||||||
改革20多年來,中國的企業不斷壯大,在市場的競爭中逐步成長起來,具備了一定風險控制能力。但是,中國企業將來面臨的最大風險不是經營風險,而是稅收風險。這是因為中國企業在稅收問題上普遍存在著重大失誤,表現如:中國企業只知道交稅,不知道稅收是怎樣產生的;只知道財務與稅務機關打交道,因此稅就是財務的事等等。中國企業應避免走入納稅觀念的誤區。
稅收產生于業務過程 目前很多企業都認為稅收有兩個過程,一個是企業納稅的過程,另外是稅務機關征收的過程。稅收就像一桿秤,一邊是企業,另一邊是稅務局,但是企業都忽略了稅收還有一個過程,就是稅收產生的過程。 為什么企業要交稅?是因為有了經營行為而交稅。銷售產品交增值稅,提供勞務交營業稅。不同的經營行為產生了不同的稅收,沒有經營行為就沒有稅。那么經營行為從哪兒體現的?稅務機關要查賬,是通過賬來查看企業的業務過程(經營行為),但無論賬怎樣查,稅務機關是永遠不會相信企業的賬,“賬是人為造出來的”。稅務機關只會相信公司的合同或相關的證明。因為業務是按合同發生的,是受法律保護的。因此,合同決定業務過程,業務過程產生稅收。 但是公司的合同沒有一份是財務部門簽定的,都是公司業務部門簽的。如:采購部門簽定采購合同,銷售部門簽定銷售合同等。從上述我們可以看出,公司的稅收是由業務部門在做業務簽合同的時候產生了稅收。 (日京/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