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替代戰略將實施;允許不同所有制經濟實體進入油品流通領域
本報訊(記者 王冰凝)昨日,國家發改委公布了我國《煉油工業中長期發展專項規劃》(以下簡稱規則)煉油行業將根據全國成品油平衡,區域油品需求增長和交通運輸條件等情況,適當考慮新布點;明確石油主要用于交通運輸、化工原料生產和尚難替代的其他用油領域,實施石油替代戰略;同時將嚴格實行行業準入制度。
產業區域重新調整
《規劃》提出,將打破地域和體系分割,推動企業重組;允許具備資質的不同所有制的經濟實體進入油品流通領域,逐步采用招投標方法選擇新建和擴建煉油項目的建設業主。同時,將根據全國成品油平衡,區域油品需求增長和交通運輸條件等情況,適當考慮新布點。
對于兼并收購、合作開發和國內外合資建設煉油廠等營銷方式,《規則》里明確將予以鼓勵。
實行石油替代戰略
由于石油資源的不可替代性和緊缺性,發改委在《規劃》中明確了石油將主要用于交通運輸、化工原料生產和尚難替代的其他用油領域。同時將制定節油和代油激勵政策,逐步提高天然氣在一次能源消費構成中的比重,壓縮燃油發電,穩步實施油改煤、氣代油、摻燒醇醚燃料、煤制合成油等替代措施,積極推動生物合成油的開發和利用。
同時政府將嚴格按照規劃辦理項目審批手續。對于規劃外項目,通過資源配置、土地征用、貸款供給等手段,加以控制。
煉油工業實行準入制度
發改委在《規則》中首次明確了將在煉油工業中實行準入制度。
準入制度要求煉油項目建設要落實原料供應,并符合原油流向和資源優化配置原則以及規劃布局要求;新建煉油項目單線規模原則上要達到800萬噸級以上;煉油項目投資方必須具有一定的資金實力,現有企業凈資產必須超過煉油項目出資額度,企業資產負債率不得高于60%;新建煉油項目資本金必須達到總投資的1/3以上,現有煉油企業改擴建項目資本金必須達到40%以上;中外合資煉油項目,外方必須擁有先進技術或原料供應能力,中方股東對合資項目相對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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