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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了房管局的文件卻討不回多交的房款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16日 05:28 中國青年報

  本報記者 閔捷

  3月14日,四川成都市民封光遠找到記者,講述了自己買房后的郁悶:作為房屋面積測量的內行,他能夠發現所購房產的面積被算多了,但是照樣討不回多交的房款。

  封光遠在成都市質監局工作,1998年他們單位成立了房屋面積計量站,向社會提供
房屋面積測量服務,他是技術人員之一。雖然計量站后來撤銷了,但他已經積累了豐富的測量經驗。

  2003年年底,封光遠購買了“蜀都花園”一套商品房。他測量房屋面積后發現,自己的房子被多算了4.7平方米,即多交了1.6萬多元房款。

  面積被多算的原因,在于成都市房管局將未封閉的陽臺按全面積計算,依據是該機構2000年的一份文件。作為內行的封光遠很清楚,按照國家規定,這種陽臺只能算一半的面積。他迅速向成都市政府法制辦等單位投訴,認為房管局的這份文件違反了國家規定。

  2004年7月29日,這份文件被正式廢止。成都市房管局就此發布通知,強調說為保持本市房屋測量政策的連續性,在7月29日之前已申請或進行了房屋測量的項目,在竣工測量時維持其原有計量方式不變;在7月29日之后申請房屋測量的項目按照國家有關測量文件執行。

  由于“蜀都花園”在2003年就進行過房屋測量,因此仍照老辦法將未封閉的陽臺按全面積計算。

  封光遠雖然促使了老辦法的廢止,自己卻無法要回多交的房款。于是,他聯合一位遭遇同樣經濟損失的鄰居,向成都市政府申請行政復議,要求糾正市房管局這個面積測量報告。2005年6月,成都市政府作出了行政復議決定書,認為不必糾正。

  按照有關程序,2005年7月,封光遠和鄰居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狀告房管局,要求撤銷那份面積測量報告。然而,在法庭上,市房管局拿出資料證明面積測量報告是由房屋產權監理處(簡稱“產權處”)出具的,雖然產權處在市房管局辦公,但并非其內部機構,而是獨立的事業法人單位,因此原告對面積測量報告不滿,應該找產權處,而不是房管局。

  2005年12月1日,法院作出判決,認為出具面積測量報告是產權處的民事行為,而不是房管局的行政行為,因此原告的請求并不屬于行政訴訟的受理范圍,起訴被駁回。

  折騰了半天,才知道結果是“告錯了對象”。

  之后,封光遠的18位鄰居也相繼加入

維權行列。今年1月,他們委托封光遠準備第二次行政訴訟。這次,封光遠決定把訴訟請求更改為要求產權處給他們發放產權證,如果產權證上按照國家規定,減去了多算的陽臺面積,他們就去找
開發商
要錢;如果產權證上保留多算的陽臺面積,他們將以此為關鍵依據,進行新的訴訟,直到錯誤得到糾正。

  今年1月,他給產權處送去了最后通牒,要求盡快答復是否發放產權證,否則就將提起第二次行政訴訟。至今,他們還沒有得到正式答復。

  3月14日,記者采訪了成都市房管局副局長金宜,他說對封光遠反映的問題,政府很重視,具體情況請找產權處了解。產權處處長范亮告訴記者,封光遠所購

商品房的圖紙資料不全,無法確定房屋面積,也就無法發放產權證。資料不全的原因是收集遇到困難。但他沒有具體解釋是何種困難。他還表示已責成開發商糾正錯誤,如果多收了錢就要退還購房者。

  封光遠算了算,即使將來勝訴,開發商退給他1.6萬多元的房款,也只是抵消了這兩年討要房款的花銷。

  本報成都3月15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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