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是經驗常識,也是經濟規律。這規律的意思是,無論人或產品,也不論產業和企業,類同的總會傾向于聚集起來。這種聚集往往不是人為設計或強制的結果,而是每個算計著自身利益的個人分散決策的結果。
有人擔心窮富分區會導致貧富分化,這是顛倒了因果。不是因為有了富人區才有貧富分化,而是有了貧富分化才有富人區。即使沒有富人區,富人都勉強地與平民混居,收入
差距也不會因此而減小,反而會使這種反差因每日面對而變得更加刺眼。
混居對平民的最大損害,在于提高了平民的生活成本。富人的較高支付能力會提高區域的生活成本,如果平民與富人混居,平民的生活享受就會減少。生活成本的約束,是促使平民和富人分區而居的根本原因。
從分配公共資源的角度看,分區而居也是有利的。平民聚居的地段,政府可以大建地鐵、公交等公用設施;富人集中的地方,則不需要這些設施。政府可借此將更多的公共資源分配給平民。但如果富人與平民混居,政府就只好一視同仁,而這既浪費公共資源,又使雙方都不滿意。
必須明白,分區不是隔離!所謂富人區,不過是房子的檔次較高而已。窮人有了錢,一樣可以買富人區的房子;富人若是破了產,也只好賣房搬出去。富人區只是一個地段,它既不是階級更不是血統,它絲毫也擋不住一個人為改變自己的命運而奮斗的腳步。
不必反對富人區,更不必歧視貧民區。窮人只是錢少而已,他們一樣可以努力致富。要社會和諧,最好的辦法不是掩蓋貧富差距,而是創造進身之階,讓窮人有更多的機會成為富人。
冀志罡(作者系知名經濟學者)
(曉健/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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