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案首次開庭 司機被訴三罪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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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7日 23:45 新京報 | |||||||||
檢方認為司機劉靜涉嫌冒充銀行工作人員,幫助高山欺騙儲戶 本報訊(記者 高澤陽)記者獲悉,今天,哈爾濱市檢察院訴中行河松街支行原行長高山司機劉靜案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記者掌握的起訴書中顯示,檢方認為劉靜涉嫌冒充銀行工作人員,幫助高山欺騙儲戶。
劉靜是此案的第一個刑事被告,是逃匿國外的河松街支行原行長高山的司機。 2005年2月15日因涉嫌票據詐騙罪被哈爾濱市公安局刑拘,同年3月被正式逮捕。 2005年10月9日被移交哈爾濱市檢察院,今年2月19日被提起公訴。 起訴書顯示,檢方以三項罪名起訴劉靜。 第一是票據詐騙犯罪。 劉靜在明知高山使用偽造的企業對賬單、轉賬支票等銀行票據詐騙客戶資金的情況下,仍冒充銀行工作人員,幫助高山將上述偽造票據以上門服務方式送給東北高速等河松街支行儲戶。騙得黑龍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風險投資有限公司人民幣30900萬元、東北高速29330萬元、黑龍江省社保局17000萬元、哈爾濱市旅游局1000萬元,總計78320萬元。2004年12月,高山攜上述錢款潛逃。 其他罪名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犯罪和偽造居民身份證犯罪。劉靜在逃期間,曾偽造機動車駕駛證和居民身份證。 檢方認為,劉靜伙同他人利用金融票據詐騙財物,數額巨大,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相關文章:高山案子案東北高速案證據交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