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新農村切忌“為民作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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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6日 09:02 中國經濟時報 | |||||||||
■練洪洋 溫家寶在3月5日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表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十一五”期間的主要任務之一。但他同時強調,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要尊重農民意愿,不能搞形式主義和強迫命令,防止一哄而起(見3月5日中新網)。
“尊重農民意愿”、“不搞強迫”溫總理這個“強調”雖然只有短短兩句話,但卻是語重心長、寓意深刻,值得各級基層政府官員牢牢記取,須臾勿忘。 中國是一個農業人口占大多數的大國,讓廣大農民享受改革的成果,讓幅員遼闊的農村也走上文明、富足之路,事關九億多農民的福祉,更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需要,因此毫無疑問是一項新政、善政。 但是,新政、善政只是藍圖,要化為善治,還真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在目前的政治框架與行政體制下,一項指向良好的宏觀政策很容易被各級政府部門層層機械化、形式化,最終成為僵化的,甚至是害人的“歪策”。 譬如說,建設新農村,中央政府只是指明一個努力的方向,并沒有下達硬指標,但到了地方,就可能量化為各種具體的參數,要在農村建多少樓房、修多少馬路、辦多少工廠……等等。而當這些參數成為考察地方政府政績、官員能力的硬指標時,甚至是一票否決的充要條件時,強權便會暴露出所有的老毛病:形式主義、“大躍進”、一刀切、強迫命令……什么“為民作主”的“想象工程”、不顧能力的“面子工程”、違背農民意愿的“形象工程”、弄虛作假的“應付工程”等等,便會逃出這只“潘多拉盒子”,為害一方。“扛著鋤頭進電梯”便是對那些罔顧農村實際,瞎搞一氣者的最絕妙的嘲諷。興師動眾,勞民傷財,最終結果可能是適得其反——“新農村”害了“舊農民”。 而這決不是筆者的杞人之憂,此前也有不少關于農村建設中,基層政府違背農民意愿,“為民作主”害農民的怪事見諸報道。福建漳州市平和縣坂仔鎮就有一例,當地政府用行政命令統一規劃,讓西坑村農民建起了40多幢黃白相間的小別墅,成為當地政府大力宣傳的明星“小康村”,但西坑村卻因此欠下130多萬元貸款,成為當地百姓沉重的負擔和揮之不去的心病。 無論是政府投資對農村進行投入,還是讓農民集資進行建設,各級政府都要充分了解農村的實際情況,分清工作的輕重緩急,爭取把錢花在刀刃上,發揮最大的效益。同時,要學會聽取農民意見,尊重農民的意愿,切莫拍拍腦袋亂作為,一味“為民作主”,結果是好心辦了壞事。只有充分尊重農民意愿,才能把實事辦好,好事辦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