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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總局松綁國內航線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3月04日 02:38 京華時報

  除繁忙機場外國內航線可不再報總局審批

  本報訊(記者 李英輝 實習生 任雪琴)從3月20日起,除北京、上海、廣州等繁忙機場的航線,空運企業在申請國內航線運營時,將只需到民航總管部門登記,而不必再報民航總局審批。這是民航總局昨天正式發布的新《國內航線經營許可規定》中的內容。

  根據新規定,以下幾類航線的經營許可仍實行核準管理:涉及民航總局核定的受綜合保障能力及高峰小時飛機起降架次流量限制的機場的航線經營許可;涉及繁忙機場的航線和飛行流量大的航線經營許可;涉及在飛行安全方面有特殊要求的機場的航線經營許可。這些機場、航線的范圍,由民航總局確定,并提前三個月予以公告。

  空運企業在申請這三類范圍之外的航線、國內貨運航線、民航總局或民航地區管理局劃定的其他航線時,則可采用登記管理的方法。

  記者注意到,新規定沒提到原規定中關于航空公司經營地域的限制問題。原規定第九條為:空運企業申請國內航線應當以所在地區向外輻射的航線為主,區內航線主要由所在地區的空運企業經營,區際航線一般由航線兩端所在地區的空運企業經營。這一條在新規定中改為:根據保證安全和航班正常的要求,在國內航線經營許可中實行空運企業總部所在的機場和其他基地機場始發優先的原則。

  民航總局相關負責人稱,空運企業在航空安全、航班正常、服務質量和誠實信用方面的業績優劣是核準該企業進入航線經營的條件。

  據了解,今年夏秋航季,國內有115個機場之間的航線航班完全放開,不限制航空公司的數量,不限制航班班次。須經民航總局核準的只有吞吐量排名前20位的機場之間的航線航班,以及往返于北京、上海虹橋和浦東、廣州、深圳、成都、昆明、大連8個繁忙機場之間的航線航班。

  另據介紹,每個新航季來臨之前,評審委員將會根據市場情況和各機場的保障能力對核準范圍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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